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资金罪法人股东怎样判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挪用资金罪法人股东怎样判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三、司法解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我国的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的达到一定数额,三个月没有归还的就构成这类挪用资金罪。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说明这类资金的用途或退还相关的挪用资金。我国的办案单位根据这类人员的认罪态度和悔过表现进行判决。
  
  
  


·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罚。(同样适用于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等) 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刑事案件办案人员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办案人员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社会生活发展到现在,诉讼已经成为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我们往往在遇到民事、刑事、或者行政案件的时候摸不着头脑。而一件案件的办理各个阶段各个阶段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以及其他相关机关,我们面临的问题也不尽相同。因此,了解办案人员办案流程...


·诈骗罪还了钱还能告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一些不法分子对我们骗取私或者公有财产,这就属于诈骗,是犯法的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诉讼对方并要求还钱的,法院也会根据诈骗分子骗取的金额来进行审判,那么诈骗罪还了钱还能告吗,今天我们就以这个话题来为您分析下。 一、诈骗罪还了钱还能告吗? 诈骗...


·刑事诉讼中什么叫做司法鉴定
      对于什么叫司法鉴定,能够详细说出概念的人不是很多,但是接触过司法鉴定的可不在少数。司法鉴定就是对难以确定的结果进行一次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得到一个符合事实真相的具体法律效力的结果,让法律认可,让当事人信服。但是司法鉴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司法鉴定 ...


·自首后重大立功表现是否会减刑?
      我们知道,我国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都会有从轻处罚的规定,而对于同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员的处罚标准尚不可知。并且,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处罚量刑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自首后重大立功表现是否会减刑?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犯罪分子...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怎么构成的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怎么构成的(一)行为人须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只有他们才能构成本罪(二)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着过失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


·根据法律规定拐骗儿童罪得判几年?
      根据法律规定拐骗儿童罪得判几年?拐骗儿童罪量刑,应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量刑时,对于...


·聚众斗殴从轻处理还需要判刑吗?
      聚众斗殴从轻处理还需要判刑吗? 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的一己私欲而纠集多人进行的打架斗殴事件。聚众斗殴往往会产生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仅仅会造成他人的身体伤害严重者还可能致人死亡。所以,聚众斗殴的行为人往往要接受的不仅仅是赔偿还需要负相应刑事责任,那么,聚众斗殴从轻处理还需要...


·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侦查是怎样处罚的
      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侦查是怎样处罚的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


·关于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是一个公平的杆秤,若是个守法的公民,法律会给予保护以及保障权益,若做了违法的事情,法律一定会严惩不贷,根据违法程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每个罪责的惩罚力度是不一样的,比如说犯了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是什么? 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