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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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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文件材料工伤职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里边有专门处理工伤认定的部门,公司给交了有工伤保险的,去参保地的相关部门,公司没有交的,去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表格后面也会列明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在领取表格时咨询下工作人员)。这个表格一般要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需要提交几份,根据当地的规定。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可以直接提交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的,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虽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提交的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直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很多部门不会直接进行认定,需要去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3、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这方面的材料容易准备,就不再过多的叙述。4、两份以上的证人证言并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项证据材料也是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来准备,有的地方需要,有的地方是不需要的,不过根据笔者的经验来看,一般都会要证人证言,注意提前准备好。5、工伤认定申请报告。这个其实是个别地区会这么要求,其实也简单,工伤职工本人详细描述受伤的经过等内容就行。6、发生交通事故的,还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二、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什么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事故发生后,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情况清楚,那么是不需要证人证言的,如果情况不明,单位和员工之间的描述存在差异,那么是需要取证调查的,证人证言只是其中取证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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