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因果关系犯罪不一定既遂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有因果关系犯罪不一定既遂吗?不一定既遂,只有形成犯罪事实后果的才认定为犯罪既遂,因果关系决定刑事责任的有无。因为犯罪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如果一个行为成立犯罪就必然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那么,如果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时候,这个行为就不成立犯罪。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二、犯罪既遂的标准中国刑法学界主要是在司法领域里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1)犯罪目的实现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主张应当以犯罪目的的实现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实现了犯罪目的,为犯罪既遂,未实现犯罪目的则为犯罪未遂。(2)犯罪结果发生说。认为“行为发生了行为人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即发生了行为的逻辑结果时,就是犯罪既遂”。主张应当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发生了犯罪结果的,为犯罪既遂,未发生犯罪结果则为犯罪未遂。(3)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态”。主张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就是犯罪既遂,否则就是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否可以构成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行为而定,因果关系只是刑法中对犯罪行为的证据进行认定的一种情况,但犯罪事实没有形成之前,是不存在既遂的说法的,但只要犯罪既遂成立的,那么就需要根据犯罪事实来进行判决处理。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的期限要看请求的性质,属于一般的财产权的时效为二年内,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是一年内;《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


·拘留时间增加的规定是什么?
       一、拘留时间增加的规定是什么? 拘留时间增加的规定是: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经过审查认为...


·不知情收赃会被拘留吗
      不会,如果不知情的,就不构成违法,更不属于犯罪,没有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电视、电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如广播电台发射和接收电波的机器设备、电话交换设备、通讯线路、收发电报的设备、电视收发设备等。这些设备必须是正在使用中,并且是直接用于广播、电...


·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机关是哪个
      对于自诉案件,一般是由人民法院管辖,而公诉案件则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对公诉案件的管辖我国是作出了明确的区分的。那么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是哪个机关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机关是哪个 是由公安机关管辖,检察院只管辖国家工作人员...


·犯罪未遂罪还需要判刑吗
       一、犯罪未遂罪还需要判刑吗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


·是否可以因病提前解除行政拘留?
      当事人因为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而被行政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如果出现生病,或者旧疾复发严重影响本人健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因病提前解除行政拘留?相关法律条文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为您进行一下整理回答: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


·走私逃税200万怎样判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百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度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有什么规定?
      溯及力问题一直是刑法的一项原则,溯及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影响定罪量刑的问题,我国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一直采用的是一个观点,就是从旧兼从轻,这体现出我国法律多有的特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问题。 一、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有什么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一、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根据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


·出现了多次贩毒如何量刑?
      出现了多次贩毒如何量刑? 一、出现了多次贩毒如何量刑? 多次贩毒,也就是累犯了。要看犯罪嫌疑人贩卖毒品的克数来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