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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分强奸罪未遂与强奸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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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区分强奸罪未遂与强奸罪中止?
  
  一、怎样区分强奸罪未遂与强奸罪中止?
  
  强奸罪未遂与强奸罪中止是一般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无法完成犯罪目的,属于未遂;而对于中止是犯罪分子自己在能完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下,自己主动停止了犯罪的继续,属于中止。
  
  就强奸罪来说在日常实践中主要有几种情况不容易区分:
  
  (1)由于男子或女子的生理原因造成不可能完成犯罪结果,如阳萎等;
  
  (2)由于男子或女子的愚昧无知,致使没有发生犯罪结果,如男子不知道性.交的方法;
  
  (3)由于第三人的影响或被害人的反抗,如被别人发现。
  
  (4)对象不能犯,如女子为死尸或所谓的女子实际为男子。
  
  上述四种情况都属于强奸罪未遂。
  
  二、强奸罪量刑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强奸罪报案有效时间是多久
  
  强奸案件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追诉权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是存在追溯时效的。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但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所以应在两年之内。否则即使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但由于无法取得相应证据,也就无法破案了,
  
  综合上面所说的,强奸罪的未遂和中止是属于两种不同存在的情形,而且所产生的犯罪结果也有所不同,未遂一般是已经实施了犯罪而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对于中止是可以发生在犯罪之前也可以发生在犯罪之后,所以,在处理的上面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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