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著作权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犯著作权案“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作了解释。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可以认为,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著作权曾经2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两年内又实施刑法第217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
  
  
  3、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由此可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著作权法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侵犯著作权罪入罪标准的第1种情形,“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违法所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指获利数额,即销售数额扣除成本后的数额。
  
  
  侵犯著作权罪入罪标准的第2种情形,“因侵犯著作权曾 经2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两年内又实施刑法第217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曾经2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是指单位或次及2次以上被人民法院判决、调解个人侵犯他人著作权,曾经受过2次或者2次以上的行政处罚,或者2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或者受行政处罚、被追究民事责任各1次以上。至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的种类、具体时间以及2次被追究责任之间的时间间隔多长,均不受影响。但是,从最后一次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之日起,两年内又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就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罪入罪标准的第3种情形,“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非法经营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指以非法出版物的定价数额乘以行为人经营的非法出版物数量所得的数额。非法出版物没有定价或者以境外货币定价的,其单价数额应当按照行为人实际出售的价格认定。
  
  
  侵犯著作权通常都是具有一定的营利目的,所以对于该罪的定罪就是按照所得的收益的数额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如果个人的经营数额达到了2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应当从重处罚。
  
  
  
  


·我们应如何应对商标的恶意抢注?
       我们应如何应对商标的恶意抢注? 商标使用者发现其所用的未注册商标遭到他人抢注,如果尚在异议期内,商标使用者可在异议期内公告发布三个月之内向商评委提起异议,要求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如果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且在五年期限之内,商标使用者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商标使...


·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进行商标转让的,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相应的转让合同,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此时涉及的时间可能是6-10个月。至于签订的合同,当事人也应该事先了解清楚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做到心中有数,自己的利益才不会受到损害。 一、商标转...


·版权登记流程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一)申请者递交材料;(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


·商标权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一、商标权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


·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


·商标代理合同的模板什么样?
      商标代理合同的模板什么样? 进行商标代理需要签订代理合同。代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同其他委托性质的合同一样,仅有合同中写明的委托事项是被委托人可以进行代替办理的,未约定的项目不可随意办理或进行变更。委托合同是不可以用简单的一段文字表示一切事项由被委托人全权代理的。商标代理合同的模...


·我国专利法专利权侵权行为有什么
      我国专利法专利权侵权行为有什么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侵权商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


·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一、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在核心类别已被别人抢注的情况下,选择相关未被抢注的类别进行注册也非常重要。更有国外知名品牌,即使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