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毁约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一、租房毁约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租房毁约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一、租房毁约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1、继续履行合同;
  
  2、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4、履行定金罚则。
  
  除了上述4种方式以外,当事人还可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采用其它的救济措施。
  
  如履行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做、减价或退货的救济措施。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双方的基本状况
  
  (二)房屋的概况
  
  (三)房屋的用途
  
  (四)交付日期
  
  (五)租赁期限
  
  (六)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九)转租的约定
  
  (十)违约的情形以及违约金的标准或计算方法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哪些产权资料?
  
  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须向租赁所提交下列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
  
  1、《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3、经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经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5、其他依法提供的使用证明文件(如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临时建筑的文件);
  
  6、新建房屋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起半年内,建设单位可凭下列资料办理: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已缴交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发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4)竣工验收(质量、规划、消防)合格的文件;
  
  (5)产权具结书。
  
  如超过半年,建设单位还未能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则不予办理租赁登记。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
  
  1、《房地产权证》;
  
  2、《宅基地证》;
  
  3、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
  
  (十二)合同的生效
  
  另此,还要约定添附物的处理、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送达与通知等。
  
  任何的合同都不允许无缘无故的毁约的,如果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合同,那也不算是毁约。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无故毁约的情形,而且在租房合同中,一般也不会不约定违约责任。
  
  


·在哪些情形下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在哪些情形下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一)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


·离婚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对财产分割做出约定,如果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通常还要对房子进行过户。只有完成过户手续,这套房子才能真实属于主张产权的一方。离婚房产过户相对来说,办理比较容易。那么,离婚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 ...


·河北离婚房屋补偿款如何计算?
      夫妻通过恋爱,最终以结婚的方式走到了一起,延续幸福。结婚时,一般都会对生活质量有要求所以会共同买房,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共同买的房子,共同还的贷款,如果法院将房子判给了一方,为了维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应该给予房屋补偿款。那么河北离婚房屋补偿款如何计算? 一、河北离婚房屋补偿款...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1、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 2、县城; 3、建制镇(镇人民...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就必须了解该如何退房的方方面面。那么,具体而言,首付款付后如何退房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首付款付后该如何退房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


·商品房预售合同价格纠纷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
      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使用房产进行抵押,与此同时还需要办理一个抵押登记才行。那么实践中,究竟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呢?而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


·很多购房者在验房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所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但此
      很多购房者在验房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所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但此时首付款都已经交了,并且向银行按揭申请的贷款也已经批准下来,因此就认为肯定无法退房。那遇到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要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要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我们有时候往往会因为资金周转不开,需要抵押自己的贵重物件,包括房产、配饰、公司还有很多的抵押,同时也会考虑作为向银行贷款把房子作为抵押。这时候往往会面临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的问题。接下来本站我们给您讲下房屋抵押注销是否要收回他项权证,同时也可...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很多人认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就算自己购买了商品房,但其实并不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只有在双方实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能算是买了商品房。而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买了商品房后反悔的情况,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