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一、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抢注的商标没有价值可论,如果非法抢注将会无效。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 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 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如果您是抢注的商标,最好先看一下对方的商标在市场上的影响力.
  
  二、如果在中国抢注商标能卖钱吗?
  
  不能。《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规定,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将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身份的限制,二是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不能超出营业执照中所核定的范围。《注意事项》的出台引起热议是正常的。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有一点应当是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必须规范,“商标抢注”再不能成为一种职业。
  
  《注意事项》规定,必须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才可申请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必须以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这意味着,自然人的商标申请、商标转让将不能如往常那么随心所欲了。
  
  《注意事项》的确像一瓢冷水浇进了热油锅。有人指责商标局颠覆了《商标法》允许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法律原则,有人则对商标局的新政拍手称快,甚至认为“出台太晚”。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商标“热锅”
  
  “炸锅”,首先是因为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实是一口沸腾的热油锅。
  
  当年,我国《商标法》放开商标申请主体限制,允许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新规定,不仅被国人盛赞,也确实为掀起商标新热潮立下了汗马功劳。
  
  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底,商标局共受理了55万件自然人提出的注册申请,自然人申请量约占全部申请量的1/4。
  
  “过去由于我国不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实际使用或有真实的使用意图,这就在客观上为商标抢注提供了可能。”商标法律专家廖俊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特别是2001年起,国家允许自然人注册商标,自然人只要提供身份证就可申请注册商标,于是就出现了以抢注商标然后转卖为生的“商标炒家”。
  
  自然人抢注是最恶的一把“邪火”
  
  商标抢注成了一种职业,恶意抢注、恶意异议、恶意转让已成为扰乱中国商标市场上最恶的“邪火”。
  
  “已经抢注成功的商标喊价高得能吓倒人1说到五花八门的恶意抢注,廖俊敏慨叹不已。据了解,“老鼠爱大米”从3000万一路飙升至1个亿,“猪之歌”也一度爆炒至5000万。这种投机性或恶意注册和转让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也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还有相当一部分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后,并未从事实际的经营活动,造成大量注册商标闲置不用。这样不仅背离了《商标法》的立法目的,也是对有限的商标资源的巨大浪费。廖俊敏说。
  
  “身份证 灵感”模式必须规范
  
  实践证明,自然人商标申请无限制“高烧”是致使商标管理秩序失常的重要原因之一。数量巨大的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的注册申请,不仅加大了商标局的审查工作任务和行政负担,使原本已处在重压之下的商标审查、商标评审更加不堪重负,而且为“商标掮客”横行、恶意申请、恶意转让大开方便之门,使广大商标申请人在商标注册核准大门外等待的时日更漫长。
  
  专家为“注意事项”支招
  
  多位商标法律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充分肯定《注意事项》的积极意义,其本质是对商标注册申请作出的程序性规定。
  
  但有专家指出,《注意事项》的法律地位、性质不明,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不能适用。鉴于规定的文件形式和规格关系到其法律效力和司法审查中的适用问题,建议应当以行政规章或行政法规的形式发布。
  
  也有专家认为,《注意事项》单独对自然人作出规定没有必要,也太过敏感,建议吸收以往对于申请的零散规定,制定适用所有申请人的统一规定。
  
  司法界专家建议商标局若根据《注意事项》作出不予受理的行政决定,必须同时援引《商标法》第四条作为法律依据,而不能仅仅援引该《注意事项》,并且应当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于此类投机取巧的行为,工商总局正在对注册商标逐渐的规范制度化,而且对于没有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发现他人抢注商标的,并提供有力证据可以申请他人停用该商标,所以抢注的商标交易不受保护。
  
  


·商标侵权商品的扣押期限是多久
      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涉嫌商标侵权,工商部门就有权扣押物品,但物品扣押期限只有1个月,最多可延长1个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对五...


·商标行政复议时间规定有什么?
      商标行政复议时间规定有什么?很多人觉得自己已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商标注册,商标行政部门却仍然作出不予通过的决定,申请人觉得这个决定是错的,为了救济就选择了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很多人却因为不了解商标行政复议时间规定导致自己不知道该何时申请复议。 一、商标行政复议时间 复议程序是对处理决...


·修改商标是否涉及侵权
      是的,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自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都属于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


·怎样认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怎样认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案情简介1956...


·申请著名商标满足哪些条件,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著名商标满足哪些条件,需要什么资料?著名商标比一般的注册商标享有更高的知名度及商业价值,那么商家需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著名商标呢?而在申请的过程中又要准备哪些材料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著名商标的申请条件 1、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


·一般会认定商标恶意抢注侵权吗?
      一般会认定商标恶意抢注侵权吗?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2、第四十七条 依照...


·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商标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生活中,有的人为了利益,不惜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此时行为人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到底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


·商标权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商标权转让一般都需要进行公证,
      商标权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商标权转让一般都需要进行公证,把合同好好的签定,讲清楚付款的时间,还有类似商标的全部转让,只要双方都配合,很快就可以把这个问题解决。那么商标权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的我们在下文中将进行相关的阐述。 一、商标权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转让或受让...


·有没有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
       一、有没有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 有这种公司的存在。但是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有多长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有多长 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有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 (一)...


·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
      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诉讼主体包括了原告和被告,第三人参与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不同身份的诉讼主体,在诉讼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实践中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原告吗?律师356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谁能成为著作权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