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财产分配比例怎么写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遗产财产分配比例怎么写
  
  被继承人: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 于 年 月 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2、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利于被继承人孩子 成长原则,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遗产范围内扣除 元作为孩子抚养费用。
  
  3、各继承人承诺遵守被继承人遗书中的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前后均不得违背遗书中所明确的内容。
  
  4、各继承人确认,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所有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属于被继承人之妻 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为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分割,各继承人继承此遗产的四分之一。
  
  5、被继承人与其妻 之夫妻共同财产为:位于北 号房屋一套;位于北京市 区 号房屋一套;股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奥迪A6汽车(车牌: )一辆;被继承人在 公司的股权价值;应收债权 元。
  
  6、位于 被继承人的房屋归 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 偿还;位于 的房屋归 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 偿还;被继承人在 公司股权依据遗书归 所有。
  
  7、应收债权 元归 所有;位于 号房屋归 所有。
  
  8、为了充分发挥财产的利用价值,各继承人同意,在分割遗产后不再共有遗产或其部分。继承人 折价补偿给继承人 、 共计人民币
  
  元,作为继承人 、 应分得全部遗产份额的差额,支付后,继承人不再享有继承被继承人其他任何财产的权利。
  
  9、被继承人所负债务 元,由继承人 、 共同承担;为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所有开支共计 元人民币,从被继承人遗产中扣除。
  
  10、本协议在 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 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协议一式六份,各继承人执一份,主办律师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
  
  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人:
  
  在我国相关的遗产应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协议进行分割。在分割时相关的当事人在办理这类事宜时,一定要书写相关的具体分割金额。按照继承人的顺序和继承数额,进行相关的继承,才可以进行相应的继承符合我国的法律。
  
  


·遗产分配的要求有哪些,遗产分配有什么条件
      在我国,遗产分配暂时没有要求方面的规定,但却有一些原则需要继承人们遵循。那到底遗产分配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呢?而遗产继承的顺序又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一、遗产继承的原则是怎样的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


·继承权的法定丧失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


·民法总则胎儿具有继承权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胎儿具有继承权内容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当今社会不乏因为继承问题而导致鸡犬不宁的家庭,因为各种各样的利益纷争而无所不用其极。胎儿的继承权的具体内容究竟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帮您介绍一下与之有关的法律规定。一、胎儿有遗产继承权...


·妻子和父母哪个是第一继承人
      妻子和父母哪个是第一继承人 一、妻子和父母哪个是第一继承人 丈夫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妻子、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并注意以下原则: (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


·股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材料
      按照法律和公司内部的制度规定,要是允许对股权进行继承的话,那么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其在该公司的股权。一般进行股权继承的都需要办理公证,那么股权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股权继承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婚后继承父母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父母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法定继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以下亲属之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一是配偶、子女、父母,...


·法律规定死亡之后有继承权吗?
      法律规定死亡之后有继承权吗? ?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


·财产继承直系亲属有哪些 一、财产继承直系亲属有哪些?
      财产继承直系亲属有哪些 一、财产继承直系亲属有哪些? 直系亲属就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和子女,但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丈夫去世遗产分配该如何进行
      如今其实还是只有很少一部分公民会在生前立下遗嘱,因此在公民去世之后,一般都是按照法定方式来对其遗产进行分配的。那实践中,要是丈夫去世遗产分配该如何进行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分析解答吧。 一、丈夫去世遗产分配该怎么进行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


·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
      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 一、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 姥姥爷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 如果母亲在世,姥姥姥爷的财产由母亲继承。 如果母亲去世,外孙女应当代位继承姥姥姥爷的财产,属于继承权的一种。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


·一、离婚子女没有抚养权有没有继承权?
      一、离婚子女没有抚养权有没有继承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继承人去世后,被继承人留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遗产按遗嘱处理,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遗产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