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抢注国外商标是否合法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商标抢注国外商标是否合法?抢注国外商标不合法,构成侵权行为。抢先注册驰名商标较之抢先注册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己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规定:“本联盟各国承诺,如本国法律允许,应依职权,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对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在该国已经属于有权享受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而驰名、并且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翻译,易于产生混淆的商标,拒绝或取消注册,并禁止使用。”“在商标的主要部分构成对上述驰名商标的复制或仿制,易于产生混淆时,也应适用。”可见,根据《巴黎公约》,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驰名商标的保护只对已经提出申请的注册的或使用的并且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的其他商标才适用。这些条件是否具备,由接受保护请求的国家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予以决定。”二、国外商标国内恶意抢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二)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事实上,国外的商标并没有在我国境内的商标局有过注册的,而且我国也不属于巴黎公约的联盟国之一,其实我国法律上是承认企业注册的商标的,哪怕经证实该商标和国外的某些商标是相同或者类似的都不会轻易被撤销,因为外国的商标法在我国境内不具备法律效力,可事实上,这种抢注国外商标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专利权的归属如何说明确定的?
      专利权的归属如何说明确定的?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商标可以保护多长时间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商标可以保护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之后,商标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商标权人必须注意商标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可续展。那么,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呢,如果商标权受到侵害之后,商标权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的保护期限...


·商标宣告无效行政案件由哪个部门受理?
      商标宣告无效行政案件由哪个部门受理?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


·专利权的时间期限是多长?
      专利权的时间期限是多长?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一)强制许可强制许可又称为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


·著作权侵权怎么进行认定
      著作权侵权怎么进行认定从我国的发展趋势上,显而易见的著作侵权行为可能会减少,而处于模糊地带的侵害著作权案列将会增多。我国著作权法目前只是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列举,而没有给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侵权认定的明确标准。因此学会著作权侵权认定就显得至为重要。本文将根据民法基本原理及著作权法的...


·如何认定书法作品著作权侵权?
      如何认定书法作品著作权侵权?1、过错原则:根据具体规定,过错是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一项原则。2、损害原则: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该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无损害后果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由于侵权行为总是与损害后果相联系,因此一些学者将侵权行为称为侵权损害。3、公平原则:公...


·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商标续展的手续
      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商标续展的手续商标续展变更费指的是商标续展费和商标变更费,这是两个费用。而且我国对于商标续展变更费收取是有具体的标准的,那么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 1、缴纳续展...


·著作权授权使用授权书怎么写?
      著作权授权使用授权书怎么写? 一、著作权授权使用授权书怎么写? 著作权授权使用授权书在书写时首先在授权书上写清楚你要授权的单位的详细的信息,还要写清楚要授权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要将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内容详细写清楚,同时还要将被授权人的违约责任写清楚,最后签名盖章。 二...


·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
      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 一、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 特殊标志到期后是否能够续展,需要工商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对于核准特殊标志时,审查机关只对特殊标志是否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禁止登记的条款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可登记,对于是否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并不过问。...


·著作权中的什么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
      著作权中的什么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否为零?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否为零?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为零,因为关于著作权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可以通过无偿方式来进行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