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具体为: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关于子女数的计算。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在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如何确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管辖地?违法生育当事人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女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本市户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当事人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的,可以由子女出生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各自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的,由本市现居住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本市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现居住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本市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三、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是什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的缴纳地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综上所述,上海市现在执行全面二胎政策,对于违反计生政策的居民,上海市计生部门会征收一般社会抚养费。目前征收的标准是人均年收入的一到三倍。拥有上海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居住证的,应该在本地缴纳罚款。对于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期。
  
  
  


·民事执行案件国家赔偿的条件,程序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除了判决程序,民事执行程序也必不可少。实际案件处理时,违法的民事执行案件不在少数。那么,如果法院在民事执行过程中违法,侵害了当事人的财产和人身权益能否引发国家赔偿,民事执行案件国家赔偿的必备条件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 一、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的必备要件 ...


·夫妻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总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手续。由于离婚方式的不同,也就导致需要的材料和具体的程序不一样。那其中夫妻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开庭?
      婚姻法规定公民个人都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可以协议后离婚,如果一方不愿离婚或财产分割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就此作出判决,既然是起诉,必然涉及法院审理和开庭等问题,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开庭呢?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


·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私生子又称为非婚生子女,也就是男女双方在没有婚姻关系期间生下的孩子,这类孩子在抚养问题上是非常容易产生纠纷的,那你知道一旦产生纠纷有哪些解决办法吗?我们介绍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1、男女协商解决; 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


·根据法律规定同居还是事实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同居还是事实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同居不是事实婚姻,2003 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以外,对于其他单纯的同居关系的确认解除等纠纷,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因男女双方...


·一、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复婚前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复婚前的财产是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


·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协商约定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而男方则每个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的话,这样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是认定为有效的。但要是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夫妻离婚成年孩子能分财产么
      夫妻离婚成年孩子能分财产么 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与之前父母之命名媒妁之言不同,现在自由恋爱比较流行,大部分人都是自由恋爱之后结婚,即拥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但是包办婚姻和买办婚姻现在仍然是存在的。想来听过这两个词的人比较多。那么,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便由我们为您一一道来。 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包括...


·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事件,导致公民人身受到损害,此时除了可以要求物质上面的赔偿外,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那么对于这个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