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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事实婚姻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什么是合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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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事实婚姻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什么是合法婚姻,合法婚姻是指满足了《婚姻法》中条件规定的情况下,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申请登记结婚,经过审核之后最终结为夫妻关系,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认定为婚姻关系,所以未婚男女同居、已经离婚的夫妻关系、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这些情况,是不能认定为合法婚姻的。对事实婚姻可以这样来理解,男女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理说这个时候并不是合法夫妻呀,但是他们却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了,从而在两人之间就会形成一种看似“婚姻”的关系。在法律上,事实婚姻目前在我国仅仅是被有条件的承认,也就是说如果不满足条件的话,那其实并不会按照事实婚姻来对待处理。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姻关系。法律上不能认定的,是不能看作事实婚姻的。在法律上,事实婚姻的认定经历了许多变革。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之后,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做了很大的修正,明确了男女双方同居但是没有登记结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案件受理之前,告知当事人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如果双方不去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的,双方婚姻关系就是无效的,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发生在1994年以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关系中,才会出现债务纠纷问题,1994年以后,双方没有补办登记,是不能认定为婚姻的。当事人双方不属于夫妻关系,当然也不必承担共同的债务。法律的日益完善,是适应社会的新形势,所以合法、不违背法律规定,是认定事实婚姻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讲,事实婚姻主要涵盖以下几点:同居的双方男女同居时是符合结婚条件的,比如当时都是单身,不是直系亲缘关系等等,这点和现行的结婚规定是要一致的。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也是夫妻关系相称,这时没有登记结婚,该夫妻同居行为发生在在1994年颁布《婚姻管理条例》以前。同居行为发生在1994年颁布《婚姻管理条例》以后,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一旦构成事实婚姻,则夫妻双方就要承担婚姻中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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