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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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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中包括了禁止结婚的条件,而这其中要求男女不能属于近亲结婚,并同时对近亲结婚的范围作出了规定。那到底《民法典》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法典》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二、近亲属能否结婚不能一概而论
  
  1、不能生育的表兄妹可以结婚
  
  婚姻登记机关的大部分人认为既然法律明确规定了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那么表兄妹当然应当禁止结婚。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禁止近亲结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生育的子女有遗传病,而这对表兄妹不可能再婚后生育,应当允许他们结婚。
  
  后一种观点是正确的,这对表兄妹已过了生育的年龄,而且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已无生育子女的可能,于情于理都应当允许他们结婚。而且,根据前面所说的艾滋病患者可以结婚的理由和推论,不能生育的表兄妹也是可以结婚的。
  
  2、姻亲能否结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姻亲是由于婚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是不具有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危害性。因此,对同辈份姻亲之间结婚法律是没有任何限制的。
  
  但是对于不同辈份姻亲之间结婚,比如像丧偶的儿媳嫁给公公等这样的情况,很难被您接受,而且如果有子女,还会引起继承上的一系列混乱。
  
  因此,对于不同辈份姻亲之间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尽量劝其不要结婚。
  
  3、养亲属或继亲属之间结婚要慎重
  
  “养亲”是由于收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养亲之间一般也没有血缘关系。我国《民法典》第1111条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根据这一条引申,由于收养所形成的旁系血亲关系,凡在三代以内的也是不允许结婚的。然而在中国的传统习惯中,并不反对同一辈份之间具有养亲关系的人结婚,如养子女与养父母的亲生子女、养子女之间都是可以结婚的。司法实践对此也予以了认可。
  
  但是不同辈份的养亲属之间还是禁止结婚的,这主要是因为,一来传统观念不允许这样的行为,二来也是为了防止长辈养亲利用养亲抚养关系对养子女做出不利的行为。所以不同辈份养亲属之间是不能结婚的。
  
  “继亲”是由于父母一方再婚而与其再婚的配偶及其亲属所形成的亲属关系,如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继兄弟姐妹之间等等。我国《民法典》第1073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据此,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就形同父母子女,当然不能结婚;如果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那么在继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了之后,不同辈份之间的继亲还是可以结婚的。但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即使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结婚仍需慎行,因为这毕竟与传统观念还是有所相悖的。
  
  对于同一辈份继亲之间,如继兄弟姐妹之间,因为没有血缘关系,又不与伦理相悖,是可以结婚的。
  
  上述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民法典》近亲结婚的范围内容,在规定的近亲属范围内,男女是不能办理结婚手续的,因为不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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