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刑?
  
  
  与精神病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应该一人一半,但是需要考虑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与部分的补偿。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病人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提起,法院怎么判决要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决定。
  
  
  法院在处理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案件时,一般主要遵循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一是婚前隐瞒病情,婚后久治不愈的,或者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亦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的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二是双方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时间也较长,并生育子女的,对方提出离婚,法院应对其进行法律和道德方面的教育,以不离为宜;
  
  
  三是如果患者一方确系久治不愈,完全丧失意识和劳动能力,甚至威胁到对方和子女的人身安全,双方无共同生活基础的,法院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的问题后可准予离婚。因此,精神病患者离婚案件既要保障离婚自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排。
  
  
  对精神病人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第三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法院据此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但是在具体办理离婚诉讼时,有一个精神病人的鉴定和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因此处理起来很复杂,需要专业的婚姻法律师来协助处理比较妥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精神病人离婚时在财产的分割上,考虑到病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能力,所以法院会对病人一方判决以多的财产补偿。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由于精神病人生活的不便性,对于精神病人一方的财产判决会更加照顾。
  
  
  
  


·妈妈没有给过抚养费后果会怎么样?
      都知道,在我国夫妻双方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有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种是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庭解,既然牵扯到抚养权的问题就会牵扯到抚养费的问题,那么如果离婚妈妈没有给过抚养费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一直不给抚养费...


·接到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民事纠纷中,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的话,则法院受理了案件的就会将传票和起诉状都一起送达给被告一方,通知其在某个时间内开庭。但现实中,有的人在接到了法院传票之后却不去开庭,那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接到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离婚被告不...


·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如果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的话,那么作为无过错的一方其实都是可以在离婚过程中,要求对方作出赔偿的,其中就会涉及到精神方面的赔偿。那通常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该怎么确定?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赔偿的时间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婚生子算不算重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婚生子算不算重婚?不算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婚内出轨行为并不属于重婚行为,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


·哪些情况下不能进行协议离婚
      受协议离婚一些优点的吸引,大部分有离婚打算的夫妻往往都是先考虑此种方式,通知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说通过诉讼方式来办离婚。但在一些情况下,夫妻可能也是不能进行协议离婚的。那究竟这些情况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不能进行协议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


·夫妻结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结婚后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


·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抚养费该给多少
      按照规定一般是由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向小孩支付抚养费,而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则实际照顾小孩的生活起居。那一般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呢?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


·离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常常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有些夫妻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那么分居真的可以自动离婚吗?如果可以的话,离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离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说到夫妻分居自...


·离婚协议书样本有子女怎么写?
      夫妻感情的破裂固然让人唏嘘,但若有孩子的存在,如何处理离婚后的孩子归属问题才是重中之重,毕竟稚子无辜。如何在离婚协议书中有效的保障子女的权益以及夫妻双方的各自利益,我们附上“离婚协议书样本有子女”一份,希望对您有帮助。   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男,××...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就包括对财产分割处理的约定。当然,要是需要分割处理的财产比较多的话,也是可以单独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那这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按照合同法,离婚财产分...


·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
       为了保护在婚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在法定情况下,过错方需要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赔偿。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在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