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和妻子是不是第一继承人,如何继承遗产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民死亡后,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此时就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这个时候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那么子女和妻子是不是第一继承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子女和妻子是不是第一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法律规定第一继承人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因此不管是死者的妻子还是儿子,他们都是属于遗产的第一继承人。
  二、如何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子女和妻子是不是第一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继承人中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因此子女和妻子是死者的第一继承人。而在第一继承人当中一般都是均等的来继承遗产,没有什么顺序之分。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一、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盲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


·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如何进行股权继承
      可以继承的公民财产包括很多,其中常见的就有现金、房产、存款等等,而有的时候也会涉及到股权的继承。那么,在实践中,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呢?而在这个过程中,发生股权纠纷应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 按照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是什么?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是什么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


·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哪个高?
      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哪个高?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遗嘱,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这条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


·法定继承财产怎么分配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
      法定继承财产怎么分配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继承权,之后并不会影响到孩子的继承权问题。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完成了财产分割,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一、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


·一、离婚子女没有抚养权有没有继承权?
      一、离婚子女没有抚养权有没有继承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继承人去世后,被继承人留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遗产按遗嘱处理,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遗产按...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算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算共同财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算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民法典》(20...


·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拥有相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等份额的遗产。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跟被继承人的...


·被监护人遗产问题监护人可以继承吗?
      被监护人遗产问题监护人可以继承吗? 一、被监护人遗产监护人可以继承吗? 首先要看当事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那要看监护人是否是被监护人的法定继承人了。没有遗嘱的,需要进行法定继承。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