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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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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2、法定事由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哪些情况下单位要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当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综上所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也比较多,包括预告解除及法定解除。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要解除劳动关系的,下面人事部门就应该结算工资,交接工作内容,然后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到劳动局备案。如果涉及赔偿的,还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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