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要是应当签订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可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具体说来,此时单位可能承担怎样的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未签订时,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1、《劳动合同法》大力推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规定,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也许会问:虽然双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能不能主张是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用人单位可以主张,但必须提出证据。否则即按用人单位违法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所以,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正确作法应该是:其一,如果条件成就,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免造成赔偿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其二,如果此时劳动者并不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持无所谓的态度,而用人单位希望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当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在劳动合同条款中或者通过其它书面形式(如面谈记录)明确:“经乙方(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形式……”。实际上,人力资源人员最好在公司使用的标准劳动合同范本的劳动合同期限条款中,加上“经 提出,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如下方式……”的填空性条款。
   2、此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即使未变更,司法机关也可以直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200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此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或终止,因为此时“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而在构成违法终止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择撤销原终止决定,要求补发工资,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此时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一般较长,如果按照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赔偿,金额将不会是小数。
  用人单位在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能承担上述三方面的风险,不仅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同时还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因此,我们提醒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否则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签完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其实说起来,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主动地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当中的主体条款也全部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样的用人单位应该很少会存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但是却不给员工留。不过生活当中什么样的事情可能都会遇得到,就比如下面要介绍的这篇文章,签完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一、...


·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以吗?
      在一些生产企业,由于机器设备众多,职工因工受伤的情况比较常见。通常来说,单位会主动帮其处理工伤认定手续,在这段期间,职工享受停薪留职工资待遇。而有的人还没等认定结果出具,就准备换工作。那么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以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工要经过什么程序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工要经过什么程序 ?按规定,发现员工有过错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有些不正规的公司,为减少公司的财政负担,或是想获取其他利益,便找个借口开除员工。为避免承担经济补偿,又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工。不过,以违反规章为由开除员工需要遵守一定程...


·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吗
      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吗?对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工伤鉴定申请要多久出结果?
      员工和工人在企业公司上班时所受的伤大多数称之为工伤,如果发生这种事件,受伤人要去医院鉴定受伤等级程度,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进行工伤鉴定申请报告,那么工伤鉴定申请要多久出结果呢?下面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 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


·我国工厂用童工如何处理国家法律名门禁止任何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我国工厂用童工如何处理国家法律名门禁止任何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


·在我国63岁能做工伤认定吗?
      在生活中,常常会有退休人员再就业的情况发生,老年人在工作中也有可能发生工伤事故。可是,很多人对工伤认定的年龄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63岁能做工伤认定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63岁能做工伤认定吗 ?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件及证据材料?
      因为变更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为维护劳动权益,劳动者可以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如果跟对方协商、调解甚至投诉等都不能解决,并且争议较大,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这时候就要确定劳动仲裁的证据材料。   实际中,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发生...


·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


·工伤鉴定后,还不能上班怎么办
      工伤鉴定后,还不能上班怎么办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 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停工留薪期不满一年的,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还需要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停工留薪期已满一年的,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继...


·一、工伤在单位福利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在单位福利待遇是什么(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