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
  
  算,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入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入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入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
  
  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上述所列几种不正当手段,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剽窃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来得及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他们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并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他们实质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抢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那么要构成这一要件成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被抢注的是否是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常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的商标是没有人会去抢注的。“有一定影响”是指在一定地域被一定的人群所认知的区别性标记。事实上,一旦商品或服务项目投放市场,由于广告的作用和交易的过程,商标的影响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开始产生,其影响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如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人群范围。怎样认定“有一定影响”呢?笔者认为,可以从该商品的广告投放、商品的销售额、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知悉状态以及地域上的辐射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是否是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被抢注的商标应认为是被抢注人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即强调商标的连续性使用,如果被抢注人曾经使用过的商标而中途停止使用的,他人申请注册,则不应该认定为“抢注”。衡量一件商标是否连续性使用的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商品是否连续性地投放市场,当然,商标的使用晚于抢注人的注册,则不存在抢先注册的问题。这一时间点,应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之日为准。
  
  商标权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不是以公司成立的时间为计算的,在没有成立公司之前也能先注册商标,或者哪怕商标都没有经过正式的注册,但是当事人自己设计出来的商标一直都在使用,而且在市场当中已经有了一定的价值,那别人就不能再去申请完全相同或者是类似的商标了,获得批准的,在法律上来说都属于抢注。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委托书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委托书的内容有哪些?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注册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委托书的内容有商标所有人信息...


·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格式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


·笔名使用商标名侵权吗,商标侵权后怎么赔偿呢?
      如果商标名已经注册后,笔名就不可以用商标名,否则就是侵权行为。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


·续展商标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续展商标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如果找的代理机构做代理续展,服务费一般是500—1000元不等;商标续展完成时间:商标续展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3—6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审查、续展公告、核发续展证明。商标续展办理的时...


·商标近似是否算侵权
      算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侵权商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


·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专利申请提交后,首先应进行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那么法律规定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1、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


·法律规定市知名商标如何续展?
      法律规定市知名商标如何续展? 一、法律规定市知名商标如何续展?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擅自更改别人的商标算侵权吗
      擅自更改别人的商标算侵权吗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鉴定是否构成侵权:1、使得商标权人受到损害或者即将受到损害,导致该商标产品的销量下降、利益减少等行为。2、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就擅自使用该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行为人非法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甚至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


·版权转让后的保护合法吗?
       一、版权转让后的保护合法吗? 版权转让后的保护显然是合法的,版权转让后,在转让的期限内,应当由版权拥有者对转让对象的版权使用的合法保护。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正是著作权和物权相区别的又一个体现,物是有形的,其转让只能是永久性的,而著作权是无形产权,和有形载体的产权是相互独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