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支付抚养费的期限有多长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支付抚养费的期限有多长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一) 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二) 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父母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首先,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责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其次,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可以变更的。这是因为,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而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都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导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后,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父母离婚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但这是有条件的。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但是,父母不给孩子抚养费不是无条件的,不然很多父母就可以肆意逃避抚养义务,因此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有条件的,父母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但必须符合条件。分析了上文之后,我们发现在一般情况下,父母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不过,现在可能有特殊情况的存在,这个时候虽然子女也已经成年,但是父母也还具有抚养能力的,这样的情况下就还需要继续对成年子女履行抚养义务,也就是还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同居离婚财产分割该怎么进行
      男女如果仅仅是同居关系的话,那么要是分开是不会涉及到离婚的,一般说解除同居关系。此时也是要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协商处理的。那么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该如何分割呢?要是男女离婚的话财产又该怎么分割?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


·电子网络的快速发展,让我们大家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方便快捷。
      电子网络的快速发展,让我们您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方便快捷。很多人都会用微信进行沟通、聊天、转账,但是有些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不是很高。随便添加陌生人的微信、随便扫描二维码等都有可能造成自己的财产被骗,那么微信被骗多少可以立案呢?您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防止上当受骗。 ...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一、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我国对事实婚姻并不是通过同居年限界定的,他的构成首先是男女有婚姻的意思并且有共同生活的实质,表现为社会上一般亦承认其为夫妻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只是缺少登记这一形式要件。 在我国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不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


·公民可以告人重婚罪吗?
      一、公民可以告人重婚罪吗? 并非是所有的公民都可以告人重婚罪,这是因为重婚罪起诉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和公诉机关。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属于自诉案件,也属于公诉案件,所以可以由受害人提起自诉,也可以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追究重婚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怎么证明对方家暴
      怎么证明对方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要是想离婚的话,此时就需要证明对方在婚后存在家暴行为,这样才能让法官有理由相信,夫妻感情破裂,并以此判决离婚。那么实践中该怎么证明对方家暴呢?实践中,当事人是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一、怎么证明对方家暴要想证明对方有家庭暴...


·丈夫不管孩子妻子这算遗弃孩子?
      抚养孩子是每一个父母都要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孩子成长直接关乎到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至关重要,但是有时候会出现有父亲或者母亲不管孩子,导致孩子不能顺利成长,这在法律上也是有规定,那丈夫不管孩子妻子这算遗弃孩子?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不管孩子算遗弃罪 实践中的相关行...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 离婚纠纷的情况出现一般都是财产分配不均导致的,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会直接选择走司法的途径来解决离婚财产纠纷的问题,但很多人说在离婚财产纠纷过程中是需要缴纳保障金额的,不过并不准确,那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财产能不能不分割呢? 离婚需要缴纳保证金吗? 离婚...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涉外离婚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究竟实践中,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关于这个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如何确定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它使被拐卖人与自己的亲人分离,给他人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许多人不知道,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也会构成犯罪。那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去民政局离婚会调解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姻也不例外解决婚姻问题需要依据《民法典》来解决,在离婚的时候有的人选择区民政局有的选择去法院,其实是一样的法律效力,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那去民政局离婚会调解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概念具体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概念具体是什么?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分割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