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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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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
  
  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的区别主要是劳动纠纷的要进入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必须先提起劳动仲裁,所以劳动仲裁是法院起诉的前提。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纠纷居中的公断与裁决。根据我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只有不服劳动仲裁的当事人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仲裁在劳动纠纷的解决中是尤为重要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申请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不予执行的情形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执行措施
  
  1、冻结、划拨存款
  
  2、扣留、提留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
  
  综上所述,现在有很多的人因为劳动关系而与单位发生了纠纷,此后想要讨回公道就必须寻求国家机构的帮助,但是现在对劳动者的保护除了起诉以外还有一个前提就是仲裁,只有在仲裁结果没有让当事人满意的情况下才能继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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