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怎么写?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怎么写?
  
  
  可以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无论是否进行公证,均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需要办理财产公证,可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财产
  
  
  约定等资料,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可以做协议来明确婚后财产的属性,这个协议更多的是由一方来赠与另一方,比如男方可以将房产的产权一般赠与给女方,但必须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登记手续。这类议的约定不能排除婚姻法明确规定的个人财产属性。写一份赠与合同,明确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
  
  
  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
  
  
  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规定。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 工资、奖金;
  
  
  ② 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 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诉状的处理可以双方进行协商,首先进行书面协议的签订,一般情况下来说,书面协议都是公正有效的。在一些特殊的案件当中,为了防止共同财产的分割转移,当事人也可以事先前往公证处进行财产的保全,以防后期所产生的经济纠纷。
  
  
  
  


·离婚后发现有共同财产要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为离婚时未处理财产提供了法律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我们可以从...


·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


·一、婚外情有孩子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婚外情有孩子可以告重婚罪吗? 可以告重婚罪,但不一定会被认定为犯罪;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该谁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该谁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1、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可以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尽量协商,无法协商的,由法院判决,应当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更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材料,如收入水平、文化水平、居住环境等情况。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子女跟随母方生活,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


·夫妻去哪里办理离婚?
      男女结合成为夫妻的,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而要想结束婚姻关系的话,也是要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那么您知道夫妻去哪里办理离婚手续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去哪里办理离婚?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


·在我国如何起诉离婚收集证据
      起诉离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原告来说浪费的时间可能会比较多一点。因为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注重证据的,没有证据,那么再多的口舌之争也是苍白的。因此如果决定要通过法院对自己的婚姻关系进行判决的话,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如何起诉离婚收集证据? ...


·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离婚男女双方比较关心的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与军人离婚要考虑的一般也是这两个问题。那么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呢?相信您对这两个问题还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和军人离婚没有得到...


·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
      在生活当中,您经常说儿行千里母担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父亲对孩子的爱就有所减少。有些时候父爱和母爱的表现总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离婚的时候,当真正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时候,肯定大多数的父母都不想放弃。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


·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就自动离婚了吗?
      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就自动离婚了吗?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也不会自动离婚,不同居可以理解为分居,一般夫妻要是有长期分居的情况,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到双方的感情,甚至有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