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土地使用权依据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法律上土地使用权依据是什么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就是法律上赋予的,所以有关的问题处理一般情况下是没有难度的 ,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权益维护有着法律上的保障,所以自己在具体的问题中不需要过度的担心,但是生活中,此类问题的发生还是需要自己多加注意。
  
  
  


·一、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一、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的内容是:甲乙经协商,同意将????????????? 处宅基地做如下协议:??????? 处宅基地使用权分割为??????? 份,由??????? 、??????? 分别使用并向村委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证书;...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征地无可避免的会损害到被征地者的权益,故而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流程进行征地事宜,各地的征地流程是存在差异的,这是由于各地的民情不一样,施行的政策不一样所决定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北京征地程序,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北京征地工作程序: 土...


·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含义,简单来说,就是指土地使用者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再进行转移的行为,其中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并且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者出让都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呢?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知识,...


·什么是征地补偿?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什么是征地补偿?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的基本定义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


·土地使用权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权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权赔偿 包括哪些方面 1、征地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组成。它是在将土地由原集体所有征为国家所有的过程中,支付给被征地村和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性和安置性费用。因...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哪里进行?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哪里进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租赁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国有土地承租人依法申请登记...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随着政府对大宗商品和物流的支持,仓储用地越来越多,大多数的企业愿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来作为仓储用地,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当事人应如何缴纳相应税率是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接下来律师将对此问题进行解答,请您耐心阅读。 一、什么是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


·鱼包头村征地补偿款具体怎么算
      鱼包头村征地补偿款具体怎么算 鱼包头村被政府纳入城改项目进行拆迁,城改可以改善人居环境、晋升城市品味,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更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那么西安鱼包头村征地补偿款具体是怎样的?下面就来介绍一...


·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我们国家土地所有权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如若公民想要办理土地使用权都必须要通过特定的办法取得。很多企业如果想要申请土地使用权的话,就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程序进行获得土地,那么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给您详细的介绍一番。 一、确...


·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农村居民因集体成员身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也因此产生一系列使用权继承问题,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产生原因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作出解答,请继续往下阅读哦~?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产生原因有哪些呢? 1、立法原因 首先,法律规定存在缺失。《物权法》在“用益物权”一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