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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职工待遇签收凭证样本需要有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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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职工待遇签收凭证样本需要有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书》复印件;、工伤医疗费用凭证、工伤医疗费用凭证,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需携带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特殊材料
  
  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一)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三)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五)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3、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已垫付相关凭证
  
  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三、加盖公章或签名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四、办理流程
  
  (一)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二)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三)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这个因为工伤而受伤的情况是非常的常见的,而且里面牵涉到很多的东西,可以说这些法定的程序也是必须要走完才可以的。我们可通过上面的这些指示来完成这个操作,工伤这个情况有时候比较的复杂,具体情况还要看当时候的实际情况才能决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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