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我们首先需要确定责任,在确定责任后就涉及到赔偿了,如果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残废,那么其赔偿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伤残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基数×年限×100%一级伤残10%
  
  二级基数×年限×90%二级伤残 9%;
  
  三级基数×年限×80%三级伤残 8%;
  
  四级基数×年限×70%四级伤残 7%;
  
  五级基数×年限×60%五级伤残 6%;
  
  六级基数×年限×50%六级伤残 5%;
  
  七级基数×年限×40%七级伤残 4%;
  
  八级基数×年限×30%八级伤残 3%;
  
  九级基数×年限×20%九级伤残 2%;
  
  十级基数×年限×10%十级伤残 1%;
  
  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定残后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注:
  
  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人身故损害损偿还需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系数。
  
  二、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中对于不同的伤残级数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其中一级伤残赔偿的标准最高,当然对于伤残的鉴定也需要专门的机构进行专业的鉴定,不能私自进行,私自的鉴定不会作为鉴定的赔偿依据。如果您还想了解


·交警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
      交警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 交警办案程序之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统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实行分...


·两车均有交强险怎么计算赔偿?
      现在大部分每一个家庭都购买了自己的家用车,道路上的车辆也是越来越多,那么车辆多难免的就会出现更多的交通事故,各位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都会与购买车险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那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两车均有交强险怎么计算赔偿?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


·申请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


·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有什么区别
      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往往就只有一线之隔。如果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就构成刑事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天,我们主要就是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有什么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有什么区别 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的区别的关键是看行为...


·醉酒驾车,是一个破坏社会秩序,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犯罪行为,
      醉酒驾车,是一个破坏社会秩序,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犯罪行为,醉酒对基本的东西都判断不清,还上公路驾车,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威胁巨大。我国法律对于醉驾这一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行为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醉驾可以不进看守所吗? 一、醉驾可以不进看守所吗 醉驾属于...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会产生很多不利后果。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可以作为减轻刑罚的一个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如下: 首先,是民事赔偿...


·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
      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一、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 伤残赔偿金实际是对受害人因伤构成残疾而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的赔偿。要确定残疾赔偿金首先要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对受害人进行鉴定,以确定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受害人可以在起诉后向管辖法院申请委托鉴定,...


·介绍他人贩毒交易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介绍他人贩毒交易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介绍他人贩毒交易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此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为其居间介绍,其行为是帮助贩卖毒品,也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共犯处。居间介绍买卖毒品,通常是指行为人为毒品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


·肇事逃逸追车又事故怎么赔偿?
      肇事逃逸追车又事故怎么赔偿?肇事逃逸追车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也应当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来进行赔偿,如果是自己的责任,也应当进行赔偿。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不能用自己的车追。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不要追,当心交警告行为人《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专们对机动车追逐增加的一条新罪)在道路上驾驶...


·摩托车交强险需要的证件主要是什么?
      摩托车交强险需要的证件主要是什么 根据现在我国每年的汽车销售额来看,在未来很有可能摩托车的这种出行工具是很有可能被汽车所取缔的。现在您在生活当中见到的摩托车的数量也已经越来越少了,就算是在农村,人们结婚的时候一般也都是购买新车的,所以对于摩托车的关注度就相对较少了。可还是有人因...


·30万遗产打官司费用应该交纳多少
      如果父母去世后,子女无法在继承遗产的问题上协商一致,很多人往往会选择打官司的方式让法院来做出判决,而打官司就肯定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你知道30万遗产应该交纳多少诉讼费吗?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讲解。 一、30万遗产打官司费用是多少 (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