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总会根据承担的责任和发生事故人的受伤情况进行赔偿。各个省份都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着规定。因为工作情况,各个省份的标准也有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江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江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每天10-2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居民和其他服务业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776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3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77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3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77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3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77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3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根据鉴定费发票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一般是由法院酌定,即使有正规发票,也难以证明是由此次事故实际发生的)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即19825.5元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5000,30000—50000
  
  以上就是我们对“江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回答。交通事故肇事者需要对受害者的赔偿包括很多的方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等等都需要赔偿,而且如果被害人残疾或者死亡赔偿金会更高。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醉驾普通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也是按照驾驶机动车醉驾的行为进行司法判定。《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意见》指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


·交通事故官司怎么打
      近年来,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家为出行便利都买了车。由于车辆的大量增加而造成交通拥堵,开急车的情况,所以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诉讼来解决问题时,交通事故官司怎么打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要涉及现场勘验的结果以及一些证明,下面就随我们看看怎么进行诉讼。 依据《道路交...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营养费是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对受害人赔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若受害人出院之后经鉴定之后需要补充额外营养,则肇事者必须承担这部分营养费。那么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作出解答。一、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是什么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寻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知足受损...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车辆越来越多,很多人在4S店购买车辆后,签订购车合同,但是合同到期后还没有提到车,这种事件频频发生。购车合同签订是否有效用,不然为什么合同到期还拿不到车呢?那么,让来为您讲述一下关于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事宜的问题。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


·交通事故请律师打官司付费标准
      不少民事纠纷产生后,很多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而不管在哪里,委托律师都是要收费的,即当事人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但不同的案件中具体收费标准不同。那么交通事故请律师打官司付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请律师打官司付费标准是怎样的 1、先行...


·城镇职公医保交多少年可享受退休医保?
      根据相关政策来看,各地的缴费年限可能会不一样,一般想要终身享受医疗报销待遇的条件,需要在退休前,不论男性或女性都需缴满医保25年,才可以终身享受医疗报销待遇。我国政府并没有对医保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进行统一规定,最低累计缴费年限根据各省市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一、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合同生效。 《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该法条的规定,虽然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1、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2、交强险死亡伤残费赔偿范围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


·确定车祸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确定车祸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分一般只有先对车祸的责任确定了之后,才能根据各自承担的事故责任,知道这个赔偿比例是怎么分的。不过在很多人的眼里,总是认为交通事故就应该由肇事的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显然是有误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确定车祸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规定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决定法院判决的基础,一切事实都应当通过双方提供的证据加以判断。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只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这就要求证据要提前交换,让对方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质证。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民事诉讼证据交换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包括了哪些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包括了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