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虚开增值税票罪对企业罚金标准是多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虚开增值税票罪对企业罚金标准是多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虚开增值税票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有几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综上所述,虚开增值税发票破坏税收正常秩序,导致国家税收减少,是违法犯罪行为。现在一些企业无视法律规定,给他人虚开发票,来获取不当利益,并逃避税款。构成犯罪的,企业将面临罚金,最高可以是五十万。对企业的法人,法院会判刑,原则上不再对法人判处罚金。
  
  
  


·新公司法利润分配内容怎样?
      新公司法利润分配内容怎样? 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需要很多职员来共同的完成一个公司整体。公司在经营,管理期间,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情,会发生很多的纠纷,所以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颁布了一部法律《公司法》。那么新公司法利润分配内容怎样? 一、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及其纠...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


·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什么?
      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什么?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讨论通过,全体股东决定注销本公司,公司注销后的未尽事宜由全体股东承担,全体股东一致确认清算报告内容。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公司注销需要在工商局办理。公司办理注销,工商...


·公司法人可以过户,多久?
      公司法人可以过户,多久? 法人每个人并不是很陌生,在工作中我们可能对于法人的职权并不是很清楚,其实法人就是一个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因此对于公司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影响, 有时候为了公司的发展可能会变更公司的法人,那公司法人可以过户,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人变更 公司的...


·公司非法集资200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开公司做生意资金链是最重要的,资金链一旦断开公司就无法再运营下去了。所以很多公司在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会通过集资、融资来维持资金链,集资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发行股票、银行借贷等等。然而也不排除有些公司动用歪脑筋通过非法集资来维资金链。那么公司非法集资200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下边...


·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出于股权优化的考虑,公司经常进行股权转让,这样势必会导致股权变更。按照规定,公司应当在股权转让之日内三十日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这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完成变更登记,才说明股权转让顺利完成。那么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一、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国有资产评估办法 第三条的规定。 4、对...


·法人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解散有何影响
      在我国设立的公司其实就是企业法人,这与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是不同的。而从法人设立开始,其实也就有可能出现解散的情况,一旦法人解散,那么法人资格就会消灭,之后公司也就不复存在了。那通常法人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人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


·公司民事诉讼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民事诉讼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有可能会因为债务债权或者货物的质量等各种原因跟其他机构产生民事纠纷的,而且有些民事官司的原告方就是属于公司的。但可能也是因为公司在人们心目当中感觉规模是比较庞大的,所以才会另眼相看公司民事诉讼状,我们就通过下面的这些资料给您介绍一下。 公司民事...


·私营企业收受贿赂退回后是否构成犯罪?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现在依然有很多普通的老百姓,他们对于法律并不是特别地了解,可能他们接受了一种财务上的贿赂,但是却不知道自己触犯了刑事法律,于是又私自将财物退还。很多人比较困惑私营企业收受贿赂退回后是否构成犯罪?一、私营企业收受贿赂退回后是否构成犯罪?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会基于...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是否支付代通知金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是否支付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赔偿金,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支付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