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因此一旦行为人有绑架的行为,那么就会以绑架罪定罪处罚。但此时,司法机关也是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实施了绑架行为的。那么,实践中,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1、物证
  (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车辆、船只、衣帽、鞋、勒索所得的款物(包括各种外币、人民币及各种实物)等;
  (2)照片。
   2、书证
  主要包括有关的信件、电报、遗书、欠条、收条、保证书、协议书等。
   3、证人证言
  主要包括鉴定人证言、目击人证言、伺案犯罪嫌疑人证言、街坊邻居证言、犯罪嫌疑人及事主家属证言、同学同事证言、亲友证言、交通工具司乘人员证言、被盗婴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证言、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证言,以及其他知情人的证言等。
   4、被害人陈述
  主要表现形式为询问被绑架人及事主的询问笔录及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5、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主要表现形式为讯问笔录及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6、鉴定结论
  (1)法医鉴定,主要包括死亡鉴定、重伤鉴定、轻伤鉴定、血型鉴定(包括对血衣和血迹的鉴定)等;
  (2)痕迹鉴定,主要包括对指纹、足迹、刀痕、枪弹痕迹等的鉴定;
  (3)文书鉴定;
  (4)物品鉴定,主要包括对毛发、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的鉴定;
  (5)精神病鉴定,主要指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病鉴定;
  (6)其他有关鉴定。
   7、勘验、检查笔录
  (1)现场:主要包括现场范围、现场照片、现场勘查图,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
  (2)物证:主要包括物证照片、物证勘查图,物证勘验、检查记录等;
  (3)人身:主要包括人身照片、人身检查笔录等;
  (4)尸体:主要包括现场勘查图、现场尸体照片、尸体勘测验、检查笔录等。
   8、视听资料
  主要包括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及照片、微机数据库等。
   9、其他证据
  如退赃记录、起赃笔录、收缴笔录、指认笔录、辨认笔录等。
   二、绑架罪证据要证明哪些内容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犯罪的取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如证明被绑架人被暴力劫持、被威胁、被麻醉、被强制或被骗至非法关押地点、被非法拘禁、被剥夺人身自由、被虐待、被伤害、被杀死等能够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证明绑架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所为的证据。如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地策划、实施或指使他人策划、实施绑架他人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绑架他人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非法剥夺被绑架人人身自由、虐待被绑架人、伤害或杀死被绑架人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的与被绑架人的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取得联系,要挟被绑架人的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交易条件或接受交易条件的证据等。
   3、证明犯罪嫌疑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这主要包括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工作证、学生证等证据以及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精神正常的法医学鉴定材料等。
  不管是怎样的行为,要想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此时都必须要收集足够充足的证据才行。至于犯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辩护律师也可以参考这些证据,来收集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然后争取宽大处理。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什么时候成为公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什么时候成为公诉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不会成为公诉案件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主要有: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有期徒刑数个量刑幅度是什么
      我国对犯罪分子的量刑一般分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法院一般是根据犯罪情节量刑。但是罪犯服役期间有良好表现,悔改真诚的是可以争取减刑的。今天我们就带您来了解一下有期徒刑数个量刑幅度是什么? 一、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是什么?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


·抢劫没有抢到钱财会判刑吗
      抢劫没有抢到钱财会判刑吗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甚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


·行政处罚书签字后不拘留吗?
      行政处罚书签字后不拘留吗? 一、行政处罚书签字后不拘留吗? 是否需要拘留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节执行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行政拘留你签字与否不影响行政处罚,签字仅仅是证明...


·诈骗罪属于什么样的犯罪类型?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较为完善了,但是法律规定依旧存在着漏洞,导致在社会生活中,依旧存在着不少犯罪现象。诈骗行为就是其中较为频繁出现的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诈骗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在确定犯罪行为后,其处罚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一、诈骗罪属于什...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流氓罪的一种,其主体是满16周岁以上并能够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人们经常将它与聚众扰乱罪相混淆,其都是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的行为。本文将对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是指醉酒驾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的行为,我国法律对其的认定以及定罪量刑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供您了解。 一、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


·缓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缓刑是指不对罪犯实施原先的刑法,缓刑中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解决的好的话,缓刑对于罪犯来说是有好处的,一方面可以给予罪犯教育的意义,另一方面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那么缓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呢?下面就让网站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缓刑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接工作...


·犯罪嫌疑人肇事逃逸判刑几年?
      犯罪嫌疑人肇事逃逸判刑几年?犯罪嫌疑人肇事逃逸判刑的年限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贪污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贪污罪如何认定? 在大众的印象中,对不法官员的评价是“贪赃枉法”,其中贪赃就是贪污犯罪,那根据刑法,贪污罪如何认定?贪污罪有一个人犯,也有很多人同时犯,在同一案件中很可能会形成贪污罪的共犯,那如何认定贪污罪中的共犯?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贪污...


·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中犯罪嫌疑人如果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就要区分主犯和从犯,而主犯的刑罚相对于从犯来讲就要重一些。但是人们也非常的关心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为您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