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您知道湖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一下。
  
  
  一、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六、损害赔偿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营养费;
  
  6、交通费;
  
  7、住宿费及伙食费。
  
  七、残疾赔偿
  
  1、残疾赔偿金;
  
  2、残疾辅助器具费;
  
  3、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五条 ?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综上所述,关于湖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您已经很清楚的明白了,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标准,以及计算公式,自己就可以知道个大概,最起码在失去亲人的同时可以通过死亡补偿费来给亲人的一种物质性的补偿。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时限。已经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人身侵权仍适用一年诉讼时效,尚未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适用三年诉讼时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是,并不是所有侵权纠纷都统一适用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如等...


·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
      物业费由房主自己交,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如果房屋租出去以后,此时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是很多承租人关心的话题。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费最终应该由谁承担,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具体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什么也没说,租房物业费就由出租人来交,但是...


·买的底商没交付可以使用吗
      不可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第27条规定: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第61条规定: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由于市场的需求,汽车代驾这一行业迅速的兴起,这是由于酒后驾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容易被扣分,并且,由此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请代驾司机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如果我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进行答疑解惑,一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追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行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人们对汽车的需求正逐步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增多,比如说汽车追尾、汽车撞人等。那么,如何去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如何去划分事故责任?今天,将详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追尾的法律依据、认定步骤等内容。 一、交通...


·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
      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一、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 目前,火车票预售期为30天。 例如:1月1日发售1月30日以内的车票,互联网售票和电话订票的预售期30天(含当天)。现在全国各地网络预售时间基本都是30天。关于恢复60天预售期时间由铁路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具体的,可以关注铁路部门...


·如何预防少年儿童交通事故
      近年来,少年儿童交通事故发生率的逐渐提高,造成的家庭悲剧数不胜数,令人唏嘘不已。在这个严峻的事实面前,人们不得不对少年儿童的安全问题进行反思。是什么造成了这一残酷事实的不断发生,我们又该如何有效预防少年儿童交通事故呢? 一、导致儿童青少年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 1、是不遵守交通...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如何计算一、法院受理费 法院案件受理费按照诉讼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 1、10000元以下的50元 2、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5%-200元 3、2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0%+300元 4、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5%+1300元 5、100万元...


·交保释金的流程是什么
      先由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释金的决定,然后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


·汽车上牌多少钱,上牌照的流程是怎样的
      汽车上牌多少钱,上牌照的流程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很多人都买了新车,那么该怎么给汽车上牌成了首要的问题,汽车上牌多少钱?给新车上牌照的最新流程有哪些?我们总结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看一下吧: 汽车上牌需要多少钱: 自行办理费用:对车主...


·交通纠纷的误工费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交通纠纷的误工费的处理原则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