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讨债不让企业生产违法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给别人借钱,但是,由此而引发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借钱给别人之后,是很难要回来的,因此,这个时候,我们有时候会委托讨债公司去帮我们讨债,那讨债公司合法吗?如果说我们去讨债影响到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的话,那么我们的讨债是受法律保护吗,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呢?相信有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是不清楚的,那么我们就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个简单的分析和说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首先,我们说假如我们向一个企业去讨债的话,如果说讨债的这个行为影响到了这个公司的正常生产的话,那么我们说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我们所谓的债务问题是属于民事纠纷,但是讨债要是影响生产生活,那就不单单是债务纠纷,而是属于一个治安纠纷问题了,所以说警方应该去管。并且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那么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下,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讨债公司是不是合法的呢?现如今,在我国,有很多的人都知到讨债公司,但是很少人知道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我们说自古以来,“欠债还钱”被我们中国人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有时候,我们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债务人不知道去那了,或着他们故意逃避债务等这些原因,使得债权人仅凭自己的力量,不能够顺利的要回他们的欠款,并且他们向法院求助的话,又要花费钱财、而且时间周期很长、还有法院执行困难,等等这些问题都会发生,于是我国的讨债公司便有了存活的市场。但是呢,我们委托的讨债公司去讨债,有些讨债公司会用一些比如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这些不正当的手段,去向一些企业收取超出法律规定的不正当收益,并且严重威胁到了企业的正常的生产经营。所以,讨债公司的存在,不仅会严重扰乱企业、事业单位的政策经营,还会对我们的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影响,严重的还会危害社会治安,造成很不好的社会影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进行讨债业务的公司企业,我们要进行清理,同时通知这些讨债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不按法律法规办理的,那么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利去吊销他们的营业执照。在我国,存在一些有关于讨债的问题,比如说讨债人员组成复杂化的问题。我国的一些讨债公司中的成员构成是比较复杂的,有很多都是社会上没有工作的人,或者是刑满释放的人,由这些人组成一个讨债公司。所以说他们的讨债手段往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讨债公司在和债权人签订讨债的委托协议之后,往往为了达到要债的目的,会想尽各种不好的方法,因此,这对于被要债的企业来说,会造成很不良的影响,也会对其生产带来影响。因此,综上所述,讨债的这个行为如果是影响到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的话,那么我们说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如果说债务问题是民事纠纷,但是讨债要是影响生产生活,那就不单单是债务纠纷,而是属于一个治安纠纷问题了,所以说警方应该去管。如果说警方没有管的,我们可以向法院投诉警方。
  
  
  


·骗取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往往就会构成骗取贷款罪。而在对行为人正式定罪之前,我们要先了解一下法律规定的骗取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注意什么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注意什么 一、债权人起诉时应当注意什么 (一)有确定的被告。 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


·挪用公款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其实在很多犯罪当中都是存在共同犯罪,既然有共同犯罪的情况,那么就需要仔细区分一下其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不同身份的罪犯,此时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不一样。那其中对挪用公款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公款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两个以上的国家...


·邮政银行贷款利息以及小额贷款条件有哪些
      邮政银行贷款利息以及小额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贷款利息执行中国银行颁布的最近贷款利息。调整后的央行基准贷款利息从2015年5月11日开始执行,同时废除了2015年3月1日发布的央行基准利息。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以内贷款利息由...


·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处置?
      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处置?(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


·一、赌博欠信用卡怎么处理?
      一、赌博欠信用卡怎么处理? 欠了钱应及时的还款,才不会承担各种法律的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效吗?
      有的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可能会约定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净身出户,不分得一点财产。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净身出户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那到底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效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


·男方负债严重可以离婚吗
      男方负债严重可以离婚吗?可以,男女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离婚,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了也不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了也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


·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包括有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债消灭的情形: 一、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二、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抵销权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