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次性抚养费大概多少年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次性抚养费大概多少年
  
  
  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再如,子女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尚未成年但已经满了16周岁,并且有了独立的经济收入,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 尚在校就读的;
  
  
  (三)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抚养费年限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父母一般要支付抚养费到18周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相关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三、抚养费建议
  
  
  如果是你抚养孩子,你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或者以年为单位给付抚养费,这样便于以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时,法院更好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同时,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如果没有得到抚养孩子权利的一方应该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和金额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当然有条件的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所有的抚养费,一般支付的时间都是到子女成年的年纪。
  
  
  
  


·离婚时彩礼怎样处理,离婚如何处理彩礼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有结婚时,男方向女方给付彩礼的习俗。而且在男女双方确定恋爱关系,日常交往过程中,双方出于表达自己的心意等目的,肯定会有赠送对方财物的行为。那么在夫妻离婚时彩礼怎样处理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时彩礼怎样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


·婚姻法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


·婚前财产有哪些
      婚前财产有哪些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


·结婚的程序是有哪些
       恋人经过重重考验,有可能会步入婚姻的殿堂,这个时候是人的一生中最幸福美满的时刻啦。但是,对于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人可能会有疑问,结婚的程序是什么呢?需要经历那几个步骤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接下来,就由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结婚 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 是...


·双方都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都通过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请求当中,双方都属于原告方要求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其实这种离婚诉讼请求,更多的情况下不是要解除婚姻关系,而是针对婚姻关系解除以后的财产分割,抚养权等这些要求法院进行判决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双方都起诉离婚...


·各种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交的证据
          (1)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⑦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


·离婚要返还彩礼吗,彩礼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作为迎娶女方的诚意。那么,如果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时,男方给付的彩礼还需要返还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离婚要返还彩礼吗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


·哪些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 虽然夫妻离婚的方式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但对此《婚姻法》中也是做出了相应规定的了,即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比较适合协议离婚,但另一些情况下则适合诉讼离婚。究竟法律中规定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出轨离婚怎么判?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的,肯定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而现实中因为这样的情况导致离婚的也比较多。不过很多夫妻往往会在离婚的时候产生争议,就需要由法官来作出判决。那么《民法典》出轨离婚怎么判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


·强奸罪与重婚罪有何区别
      一、强奸罪与重婚罪有何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而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重婚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自己有配偶而又与别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男女双方只有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会成为合法夫妻。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夫妻虽然拥有结婚证,但仍然会被法院判决无效,它包括了重婚、未到合法年龄结婚等情形。那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会帮助到您。 一、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