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去世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去世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去世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继承遗产,而不存在抚养费用了,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二、其他法律规定
  
  
  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为多。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现在生活很多人将抚养费用和继承遗产这两个行为弄混,如果当事人已经去世的话,那么就需要根据法定继承或者是遗嘱的内容来进行财产的继承,这个时候就不再存在抚养费用,分配遗产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在这里就给大家介绍了。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要是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此时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尤其是在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是有一定原则的。那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夫妻财产保证书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保证书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婚内财产协议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乙方: ,女,汉族年 月 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


·离婚协议写的抚养费能改吗?
      一、离婚协议写的抚养费能改吗 离婚协议定下的抚养费是可以修改的。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可以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 1、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双方可以先协商。但是在现实中,由于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应从何时算起?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应从何时算起? 子女的抚养费应当从夫妻分居后不与子共同女生活一方未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之日起开始计算。婚姻期间夫妻任何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都可以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故夫妻分居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实际支付抚养费时,就已经未承担抚养义务,可以要求其支付抚养...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保持义务。其法律属性和特点有三:(1)抚养义务的无条件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无论父母经济条件及负担能力如何,也不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我国离婚申请书怎么写?
      如今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法制化程度很高的水平,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来解决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的时候有时候还需要书写离婚书,格式有着一定的要求,那离婚申请书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申...


·婚内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
      婚内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手机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包括哪些费用
      夫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不仅花费的时间更多,成本也会相对高一些。在起诉离婚中,涉及到的费用包括了诉讼费、律师费、房产评估费等等。那么起诉离婚的到底要花多少钱呢?我们为您解答。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包括哪些费用 (一)法院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


·证券账户中婚前开立,婚后继续投资,离婚时如何分配?
      1、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   1)通过证券交易软件查询:查看家里的电脑,看看对方安装的是什么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一般通过对方安装的什么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就可以简单判断出对方开户的证券公司。在该证券交易软件中,看看是否存在股票交易账户。 &nbs...


·诉讼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
      诉讼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 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


·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
      夫妻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此时自然是不能顺利的离婚的。而即使在满足了协议离婚条件的情况下,也提供了相应材料的,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那究竟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 1、离婚协议要合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