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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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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一方父母赠与的房产,写个人名称,那么是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不进行分配。随着人口文化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结婚前会做个人财产公证,这是对个人的负责人,大家也可以这样做,避免以后会有不必要额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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