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合同继续存在已失去积极意义,将造成不适当的结果,才允许解除合同。这不仅是解除制度存在的依据,也表明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便是违约,不发生解除的法律效果,而产生违约责任。中国法律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表明了对合同解除的允许与限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适用一切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一般法定解除条件。该法第六百一十条和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了仅仅适用于特别合同(如买卖、租赁诸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特别的法定解除条件。民法典使解除的条件更科学,如已承认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为一般的法定解除条件,已全面承认约定解除等。
  
  
  解除的条件不过是合同解除的前提,由于中国法律并未采取当然解除主义,因此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合同并不必然解除,欲使它解除,一般还需要有解除行为。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是解除行为的主体。
  
  
  虽然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对于合同的解除有时会起重要作用,但是该行政命令并不是解除行为,仅有行政命令不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只有行政命令被当事人接受时,才会发生解除的效果。这也正说明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为。不过,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的解除则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而裁决的,不需要解除行为。解除行为有两种类型,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一是解除权人一方发出解除的意思表示。
  
  
  餐饮劳动合同是指我国相关的餐饮劳动者在与劳动者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时,这类劳动合同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相关的劳动当事人双方都应准守这类规定,保护我国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办理。
  
  
  
  


·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任何工作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风险,或高或低,在工作中受伤则属于工伤范围,但我们对工伤等级也许了解的并不是那么清楚,工伤分为很多等级,而工伤等级则是根据伤势部位伤势大小决定,那么通过下文让我们了解一下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几级伤残呢? 关于 工伤等级的划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


·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
      我国对劳动者年龄是有要求的,但是每年都会有很多地方出现雇佣童工的情况。那么什么可以界定为童工呢?很多人认为雇佣童工没有关系,但是真的是这样的吗?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的吧。 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 多大年龄不算童工,《未成年人保护法》及...


·劳动仲裁法人会坐牢吗
      不会,如果法人代表没有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说用人单位被员工劳动仲裁起诉了的话,那么一般情况是没有影响的,除非是公司法人存在着抽逃出资或者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


·劳动仲裁开庭后时间判决书什么时候下达?
      劳动仲裁开庭后时间判决书什么时候下达?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日;2、劳动仲裁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裁决书,法院审理后,由法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判决书;3、法...


·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重庆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重庆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一、《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分为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砂石备料工程、砌石工程、钻孔灌浆工程和其他工程共七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市新建、改扩建、整治、配套中型、小型水利工程...


·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
      非法招录童工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了,而要是在童工在工作过程中又受伤的话,那么单位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是更重的。不过我们需要先了解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


·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行业之中自然少不了工程造价这个项目,在房地产行业发达的今天,建筑工程造假行业也拥有不少的从业人群。而为了方便管理,各地政府也制定了严格的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那么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存在哪些问题?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


·劳动关系转入是否有补偿金,不同意转入怎么办?
      劳动关系的转出、转入在公司的日常的经营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业务外包的形式,而且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制公司,甚至是个体老板都同样会遇到劳动关系转移这样的情况,而且一般来说如果发生了劳动关系的转移那么就会涉及到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那么劳动关系转入是否有补偿金,不同意转入怎么...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说明有哪些?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说明有哪些?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使用说明有哪些?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


·员工辞职的类型有哪几种
      在我们的生活在,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辞职的现象很是常见,但是劳动者辞职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若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在实践中,员工辞职的类型有哪几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辞职的类型有哪几种 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 1、劳动合同期...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员工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员工 现在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员工被辞退就要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有一定的赔偿标准,当员工被辞退时很多人不知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甚至有人不知道会对员工有所赔偿,下面针对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