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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虚假诉讼罪的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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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刑法虚假诉讼罪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增加虚假诉讼罪在内的新罪名共20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实践中,可能出现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为目的,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获得有利民事裁判,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既可能符合虚假民事诉讼罪,也可能符合诈骗罪、侵占罪等其他犯罪的犯罪构成。我们认为,如果行为人以侵占他人数额较大财产或逃避数额较大合法债务为目的,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获得民事裁判,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根据刑法第307条之一第2款规定,有第1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如果行为人以侵占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为目的,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获得民事裁判,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未达诈骗罪、侵占罪等入罪要求的“数额较大”的,不符合诈骗罪、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则应当以虚假民事诉讼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通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捏造辜实,进而进行虚假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既符合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妨害作证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虚假民事诉讼罪的犯罪构成,两者属于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应当择一重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在进行虚假诉讼罪的判断的时候,首先要判断这个人是不是进行了犯罪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其实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事实,弄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再进一步判断是不是属于虚假诉讼罪的范畴,这样才可以判断这个人属于虚假诉讼罪,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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