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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要保存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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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暴力要保存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家庭暴力要保存哪些证据?大多数家庭暴力都是发生在夫妻之间。此时遭受家暴的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家庭暴力要保存哪些证据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违法者的责任,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考虑搜集和保留下列证据:
  
  1、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
  
  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就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对于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在代理律师去调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能够提供,但对于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派出所)往往以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作为公安机关的内部材料不对外出具为由拒绝提供,律师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
  
  3、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
  
  4、视听资料。
  
  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照片等。
  
  5、书面证据。
  
  常见的有施暴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论书、原始的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等相关资料。
  
  二、受到家庭暴力能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为:
  
  1,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中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的夫妻离婚的情形之一,因此要是夫妻一方存在家暴行为的话,此时受害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至于家庭暴力要保存哪些证据,上文中也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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