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个人没有财产还要平分财产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时个人没有财产还要平分财产吗
  
  
  要的,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时,一般对方没有创造任何财产,但是本着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最后还是需要给予部分财产的,除非是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男女双方结婚时,一方没有携带财产,在合法登记结婚后,也没赚取其他财产的,比如全职太太,那么双方感情发生变化需要离婚的,一方可能会不愿意跟对方平分财产。
  
  
  首先,男女双方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参与分割,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而按规定,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包括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性所得收益等等。
  
  
  所以,能够确定的是,即使家里只有一方有获取收益,但是因为其属于个人的工资,因此这笔钱还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另外,以下财产将明确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他人赔偿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因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次,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情况下按均等分割夫妻财产,不过根据不同情况的处理如下:
  
  
  1、先试试找对方协商,因为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所以只有双方将财产等问题协商一致后,那么即使是法院也会做过多干预。因此,第一步可以先找对方协商,最好是能够订立份明确的协议。
  
  
  2、协商不成的找法院做判决,如果双方协商实在解决不下的,那么只能去法院起诉处理。法院在受理立案后,将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结合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对夫妻财产做最终的判定。
  
  
  最后,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时,一般对方没有创造任何财产,但是本着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最后还是需要给予部分财产的,除非是双方已经达成一致。不过,有财产的一方想要最大限度争取自己的权益的话,而且自己的财产也多的话,建议可以在起诉时找个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处理。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在离婚时即使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形成任何财产收入,在离婚时还是需要将双方的婚内财产平分,由于是出于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努力来衡量的,即使没有赚钱,但是也在生活中尽到了应有的义务,这是每个人应得的。
  
  
  
  


·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


·没领结婚证能要回彩礼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没领结婚证能要回彩礼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


·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通知家属有没有强制力?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等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的话,则在此期间会暂时的限制其人身自由。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问题,都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我们知道,法律的很多规定都是有强制力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通知家属有没有强制力?一、刑事诉讼法刑...


·一、在什么条件下定为重婚罪?
      一、在什么条件下定为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可以多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可以多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一、可以多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多次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的方式有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离婚后,...


·谁才是提起抚养费纠纷案的原告
      1、追索抚养费案件,子女是当然的原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保持义务。其法律属性和特点有三:(1)抚养义务的无条件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无论父母经济条件及负担能力如何,也不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现在几乎所有上班族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提出的一种社会保障
      现在几乎所有上班族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提出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在全国范围内都要缴纳,但是有些员工因为某种原因可能会离开原有的工作单位,转移到其他单位或者城市工作,这样之前在公司缴纳的相应社保就要有解决措施,因此国家允许社保进行转移,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


·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除了要找准法院,同时还需要实际提交书面的起诉状,这样才有可能启动诉讼程序。那具体来说这个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呢?可能很多离婚夫妻都不是很了解,对起诉离婚的程序了解的更是不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 ...


·彩礼返还有何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现如今,男女结婚之前流行赠送结婚彩礼,尤其是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结婚送彩礼的行为可以说已经成为了当地的一种习俗。虽然我国对结婚彩礼没有规定,但是对彩礼的返还却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彩礼返还有何规定呢?我们为您介绍。 一、彩礼返还有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离婚案件的受理法院
      离婚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