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是男女之间合法的婚姻关系确立的法定程序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结婚是男女之间合法的婚姻关系确立的法定程序。要是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具有婚姻效力,就必须要进行结婚登记。提及到结婚登记,在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作出了详细规定。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必须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结婚材料,方便进行结婚登记的进行,我国关于结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我国结婚登记中的所需材料,具体材料如下。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必须基于男女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满足男方22周岁和女生年满20周岁的结婚年龄条件,同时双方均无配偶,包括未婚或者出离婚丧偶期等情况才能进行结婚登记办理。另外根据现在的医学条件和为保证人口质量,我国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因为直系血亲结婚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所生子女所患白化病以及其他相应疾病的概率极高,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婚姻法透露出了一项规定。只有满足上述关于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男女双方才能办理结婚登记。男女之间在具备相应的结婚条件之后,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在法律上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有利于家庭的稳固和对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首先是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携带双方本人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来证明自己的身份,以及进行婚姻登记的相关程序。居民户口簿通常在男女生们父母手中,没有居民户口簿,男女双方无法登记结婚,由此可见,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征求双方父母同意尤为重要。此外,居民身份证是进行一切合法活动的必要条件,一代二代均可,重点是要在身份证合法校区之内办理结婚登记。此外,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必须证明结婚双方无配偶,若结婚的男女双方有一方或者双方均有配偶,还要与之另一方结婚的行为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因为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重婚罪。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被处理相关惩罚,并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完成了结婚登记后,民政局会发现结婚证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因此为了结婚证件的办理需要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各提交三张两寸的近期半身免冠彩色说合影照片,现在主要流行红底白衬衫,结婚头像照片,一般民政局可以当场拍照,方便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在准备好结婚登记的材料后,要求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当地区县级民政局或者市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相关申请,重点是必须是由男女双方亲自共同进行申请,缺一不可。在提出申请之后,男女双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真实有效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认真签下自己的法定名字或者按手印来实现对婚姻的承诺。婚姻登记员在接触到相关申请后,会向婚姻登记机关上交男女双方所提交的结婚登记相关证明,并认真声明和宣读有关于结婚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严格审查。对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男女双方的申请予以登记,并当场发结婚证证明夫妻双方婚姻合法性。在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时,要按国内结婚登记统一标准,每对九元的相关费用,缴纳结婚登记费,寓意长长久久。若并非初次结婚,也就是再婚,需要带上离婚协议证书,或者是法院判决书证实当事人目前处于无配偶状态。
  
  
  


·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


·离婚官司怎么强制执行?
      因为离婚产生的纠纷不计其数,许多人在辛辛苦苦打赢离婚官司后,却发现对方根本不按判决结果执行,反而一直拖沓,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失。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办,离婚官司怎么强制执行?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消灭。那么,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1、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小孩抚养权归属要怎么确定
      在打算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抚养以及共同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办理离婚。而其中确定小孩抚养权归属算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了,同时这也是很多离婚夫妻重点关注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一般小孩抚养权归属要怎么确定。 一、小孩抚养权归属要怎么确定 对子女抚养问...


·三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处理自己感情的一种方式。之所以离婚,一般都是因为感情不存在了,破裂了,已经难以继续一起生活下去了,才不得已的选择离婚。如果上述的情况属实,那么即使有一方是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也可以起诉离婚。那么三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婚吗? 一、判决离婚的依据: (一)、主要事实...


·一、双方协议可以更改抚养权么?
      一、双方协议可以更改抚养权么? 1、可以,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


·婚姻的结束
      婚姻的结束,除了两个人的分开生活,还牵扯夫妻的共同财产和抚养权的划分,对于很多准备离婚的夫妻来说,这两样是争论不断的,特别是在现在的物质社会中,财产的划分是很被看重的。那么在我国的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房屋评估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离婚财产房屋评估标准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


·南京支付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特别是女性,在封建时期基本是没有话语权的,那么南京支付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包括什么?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


·离婚协议还是诉讼比较方便?
      离婚协议还是诉讼比较方便?离婚协议相对于诉讼来说比较方便,《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二、办理...


·怎样确定涉外离婚抚养费数额标准
      不管是否属于涉外离婚,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这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确定涉外离婚抚养费数额的标准,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分析介绍。 一、怎样确定涉外离婚抚养费数额标准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


·满足什么条件能够变更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一旦确定,就不会轻易变更,除非双方协商同意或者出现法定情形。同抚养权一样,抚养费也是在离婚的时候一并确定的,且相对固定,但是也并非一成不变,那满足什么条件能够变更抚养权?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满足什么条件能够变更抚养权 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