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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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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务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产生的依据不一样,劳务关系通俗一点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和职员之间的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双方的契约,是平等的,要是两方没有协商没有契约也没有口头的约定。而是要根据规矩命令产生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体是不一样的,劳动关系是不平等的,就如在工厂上班,是要被工厂管理和支配的,这样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而工厂给予报酬的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就是双方地位是平等的,只要按照契约完成工作任务,另外一方就没有任何权利提出其它要求,在这个工作期间一方是无权管理另外一方的
  
  
  3、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还有一点很大的不同是,所有工作由谁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劳动关系,那么肯定是用人单位来承担责任,因为是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来工作的,所以一切问题由用人单位承担,跟劳动者是没有关系的,劳务关系的话就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单独承担这个法律责任。
  
  
  4、劳动关系必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的,而劳务关系不一样,劳务关系除了用合同契约来确立以外,口头和其它的形式都是可以的。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
  
  
  (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
  
  
  (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不能因为劳务工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就不注意对劳务工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因为劳务工受伤的这种情况如果跟工作是有关系的话,劳务工本人可以按照人身损害方面的法律规定向公司索赔。况且,公司又不能给劳务工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劳务工受伤,公司自己要承担的经济赔偿压力反而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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