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道路征地拆迁对于很多城市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以及限制,道路中标也是有着征地拆迁相关的规定,对于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的问题,我们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道路中标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征地拆迁的地方一起征地拆迁,征地拆迁的工作几时开始进行道路中标征地拆迁工作就是几时进行。道路中标的拆迁时间是根据征地拆迁地区的相关程序进行。
  
  
  二、道路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简析
  
  根据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做好征地拆迁前期相关工作。首先,进行公路用地申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必须经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如果涉及到林业或其它特殊用地须经林业和其它相关部门批准。只有公路用地的相关手续符合政府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后,才能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办理公路用地手续的程序为:
  
  1、将公路设计用地图纸报政府规划部门对公路项目选址进行审核批准,获取选址意见书;
  
  2、将经规划部门批复的公路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公路设计用地图纸报国土部门办理用地预审,获取许可批复;
  
  3、将国土部门的用地预审许可批复和公路设计用地图纸报规划部门办理公路用地方案草图(公路用地篮线);
  
  4、将规划部门批复的公路用地方案草图报规划部门办理公路用地建设规划许可证;
  
  5、公路建设竣工后,向国土部门申报办理公路用地红线(公路产权证)。 其次,做好公路用地详查统计工作。 公路征地拆迁是根据设计部门提供的公路用地图纸而进行放桩、核桩及土地、青苗、地表附着物详查和补偿洽谈等多项具体细致的工作。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三项基础工作: 一是根据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分清公路用地项目。一般高速公路需要用地的项目有:
  
  (1)公路主线、桥梁、涵洞、隧道;
  
  (2)沿线收费站、通讯和监控设施;
  
  (3)公路临时停车场和应急救援、管理设施;
  
  (4)公路养护工区及养护设备、材料场、维修设施;
  
  (5)公路环境保护、监测设施(含苗圃)。 二是根据公路项目用地情况,分清征用土地类别。目前,我国土地所有权在形式上有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国有土地所有制两种。在集体土地中,土地类别有山地、水田、菜地、开发平整地、旱地等;在国有土地中,土地类别有国有统征地、协议出让地、行政划拨地、城市化转地等。 三是根据公路用地图纸,做好实地详查和费用预算工作。在开展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之前,我们应该对公路用地边线桩、土地类别及面积和拆迁物数量进行实地核实,按照公路里程桩号做好如下统计工作:
  
  (1)征地范围内有多少土地所有人,各有多少土地面积;
  
  (2)集体土地(包括山地、水田、菜地、开发平整地、旱地等)和国有土地(包括国有统征地、协议出让地、行政划拨地、城市化转地等)各占多少面积;
  
  (3)按照品种、大小点清青苗(抢种青苗可不清点)数量;
  
  (4)按照永久、临时建筑分别丈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并核实清楚被征用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现状等,同时要求建筑物业主提供用地和报建的有关批准资料;
  
  (5)核实清楚征地范围内存在权属纠纷的土地、拆迁物,便于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找到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解决。在做好实地详查
  
  统计工作的同时,根据在建公路当地政府、国土部门对各类土地、青苗及地表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概算出公路征地、拆迁的费用,便于统筹安排征地拆迁资金。
  
  三、 ?根据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做好征地拆迁的补偿及协议签订工作
  
  拆迁的补偿及协议签订工作由于公路征地拆迁涉及到沿线的集体和国有土地的征收及公私(包括外商)经营厂房、村民住宅房屋、临时棚屋、电力线、邮电通讯线等附着物的拆迁。在被征地、拆迁的对象中,大多数单位和个人都能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但也有少数单位和个人不讲政策,漫天要价,阻碍工程施工。为了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要积极做好公路建设和征地拆迁补偿的宣传工作。
  
  1、要积极宣传公路建设的重要性。公路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必须的公益性设施,要让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明白修建高速公路不仅能够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而且还关系到本单位(个人)的切身利益,才能促使他们配合和支持征地拆迁工作。
  
  2、要积极宣传国家对公路征地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其次第47条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以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其它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地表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与此同时,还要向公路沿线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讲清当地政府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便于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接受。超出政府规定补偿标准的土地和拆迁物补偿,可以通过协商或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以及相关程序的知识,道路中标是很多道路中都有的一个小建筑,对于需要征地拆迁的道路遇到道路中标,跟随需要征地拆迁道路的进程进行拆迁,并且给予相对应的补偿给拥有方,进行合法的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出让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过户的现象每天都在发生,很多人的目光只停留在办理转让过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上交什么材料上,殊不知,只了解这些并不能是转让手续变得简单,那么,具体来说土地使用权出让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一、出让合同的形式 ...


·合法的土地征收流程有哪些
      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收土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6.报批征地补偿方案;7.批准征地补偿方案;8.土地补偿登记;9.实施补...


·深圳征地拆迁赔偿律师
      深圳征地拆迁赔偿律师 一、拆迁征地律师收费: 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二、争议标的 A 代理费计算 满额(RMB) (1)、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 一、70年产权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


·在我们需要对一块土地进行开发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土地归属
      在我们需要对一块土地进行开发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土地归属地的开发经营条件有哪些,才能确保工程稳定快速的进行。那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根据...


·土地确权规定主要内容
      土地确权规定主要内容 从古至今,土地问题就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从古代的领土之争到现在土地确权纠纷,都表现了中国人对于“土地”的情结。那么,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规定又有哪些内容?将一一介绍。 一、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各地的社保局在职权范围之内所主管的一些事情
      各地的社保局在职权范围之内所主管的一些事情,由于相关的实施细则存在差异,自然就导致有很多人都会觉得肯定社保局工伤伤残鉴定也是一个地方一个标准的,所以北京市的劳动者有需要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话,第一时间想要了解的也是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详细规定是什么?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8...


·土地使用证70年到了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70年到了怎么办? 现行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但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业内有关人士认为,可以参考《民法典》出台之前的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


·网络诈骗案件管辖地怎么确定?
      网络诈骗案件管辖地怎么确定? 网络诈骗近几年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身边。犯罪人员利用网络的便利,骗取人们的财产,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在与网络诈骗有关的案件中,由于网络诈骗的犯罪人员行踪不定,给?管辖地的确定造成一定的困难。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来讨论一下网络诈骗...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 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 (1)借:开发成本。 (2)贷:银行存款(...


·企业垫付征地补偿款协议怎么写?
      企业垫付征地补偿款协议怎么写?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如何妥善解决拆迁补偿与安置的各类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般来说,政府作为拆迁征地的主体,一般直接向被拆迁对象提供相应补偿及安置措施,但有时也会让企业先垫付。那么,企业垫付征地补偿款协议如何订立,就成为一个十分关键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