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工伤保险待遇中最重要的待遇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工伤保险待遇中最重要的待遇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中最重要的待遇如下:
  
  
  1、治疗期间的费用报销:包含了住院伙食费用、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的费用等。在符合规定的费用,实报实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可参考当地《工伤保险条例》
  
  
  2、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和护理费用。员工在出现工伤之后,单位有责任让员工先把伤治好。在治疗期间,员工所在单位还得给员工发工资。并且在停工留薪的时间里,按照公司原来给员工的福利待遇不改变,工资还是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发放。停工留薪资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于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的,经过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可以适当的进行时间延长的,但是延长的时间不能够超过12个月。
  
  
  若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需要护理的,将由所在单位进行负责。要是所在单位没有安排护理,那么护理费用将由单位支付。
  
  
  3、因为工伤导致伤残员工的补偿。由专门的负责机构鉴定之后,确定伤残等级给予相应的待遇:
  
  
  (1)鉴定等级为1到4级伤残,依然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可以享受按照伤残等级确定的一次性领取伤残补助金,和按照每月领取伤残津贴,金额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2)鉴定的伤残等级为5级和6级的,可享受按照伤残的等级领取补助金。如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由用人单位进行安排适当的工作。如难以进行工作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发放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
  
  
  若员工提出,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将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标准按照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
  
  
  (3)鉴定伤残等级为7到10级的,可享受按照伤残等级领取的补助金。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标准为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政策规定。
  
  
  (4)工伤的员工被评伤残等级后,经过确认需要生活护理费用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每月支付护理费的标准如下:
  
  
  对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将给予社会平均工资的50%
  
  
  对于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将给予社会平均工资的40%
  
  
  对于审核部分不能自理的,将给予社会平均工资的30%
  
  
  4、员工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亲属按照规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还有一次性领取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是按照上年度6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
  
  
  (2)亲属的抚恤金是按员工本人的工资一定的比例发给员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无劳动力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领取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以领取30%,孤儿或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中在增加10%的金额。各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能超过员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领取的因工死亡的补助金,全国统一执行,发放标准是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的时间内死亡,亲属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基金、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级至4级伤残员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死亡的,亲属也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基金、丧葬补助金和亲属抚恤金。
  
  
  工伤的员工在得到自己购买的保险的报销待遇之下,还可以因为单位为其购买的工伤险种得到更多的赔偿,而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与伤者联系最大的伤情治疗费用,其次就是因为受伤而直接减少的工资收入以及家庭中最必要的经济来源等内容。
  
  
  
  


·试用期未过的员工能否辞退
      试用期未过的员工能否辞退?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拒不执行吗?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拒不执行吗?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然是不可以拒不执行的。对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是不可以拒不执行的,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了拒不执行的情况,员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劳动仲裁裁定书的执行,如...


·做完工伤鉴定多久能拿到钱?
      在工作过程中,有些劳动者特别是高危行业的劳动者会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事故,导致严重受伤,这些事故可以归结为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需要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认定成功后可以更好的理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文对做完工伤鉴定多久能拿到钱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鉴定的定义 工伤鉴...


·录用哺乳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录用哺乳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1、在试用期间。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内怀孕或尚在产期、哺乳期的,则可能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为被用人单位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用赔偿。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高楼大厦在主体工程动工之前,会进行打桩,为主体工程建立基底。桩基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一旦质量出现问题,会影响到大厦后期施工,严重者导致大厦主体倒塌,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建设方务必加强对桩基工程的质量监督。那么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这...


·一、网咖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什么条款?
      一、网咖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什么条款? 网咖员工劳动合同包括的条款主要有: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以后,在向当地的社保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的时候,社保局也是有工伤认定申请书提交的时间规定的。如果超出了时间,那么社保局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所以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相关的材料提交到社保局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的...


·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
      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在工作死亡,一般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规定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


·一、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公司可以申请仲裁吗?
      一、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公司可以申请仲裁吗? 可以,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


·劳动者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我们知道劳动者新到一家公司工作的时候,此时人事部门的同事都会要求先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而之后要是有员工离职的话,则此时同样也是需要办理了离职手续,对自己的工作交接清楚了之后再走人。那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第一步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就是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但是出现法律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双方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