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什么是要是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三、保险合同是否为要式合同
  保险合同应为非要式合同,保险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是否为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的理由?依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前段所述,“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之时间,为被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条款内容达成协议之时,与保险单之作成与否无关。是应属诺成合同而非要式合同。
  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后段规定,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据此规定,益显保险单或凭证之制作,与契约之效力无关,只是契约内容之证明而已。
   四、就保险合同之特质言,应以非要式合同定位为宜
  保险合同保障的是因未来所发生的不可预料、不可抗力之风险,而造成之生命或财产的损失。因此,在双方达成协议至发放保险单或暂保单间的时间,风险亦是存在的,而有保障之需求,若必须待取得保险相关凭证后,合同才成立或生效,对投保人而言,将会产生保险之空窗期,实非投保保险之本意。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以上内容已经对这个问题给出了答案。保险合同存在不可预料、不可抗力的风险,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而言,保险合同的成立并非与保险单的做成相互挂钩,而是与保险人的同意承保而对应。因此,严格意义上而言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
      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我们都知道,违背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支付违约金就是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中其中的一种,违约金的数额需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有一套严格的计算方法,那么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呢?在这里,我们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这一问题。一、...


·合同生效需要什么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什么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是书面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是书面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期租赁...


·演出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演出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总会与他人签订合同,合同之中会涉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诉讼等活动中是可以作为一种凭证的。演出合同是众多合同中的一种,在里面可以就实时情况进行约定,演出合同适用于合同法的规定。那么演出合同违约责任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来介绍。 一、演出合...


·没签合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签合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二)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


·采购合同延期和续签的区别
      合同续签和合同延期都不是法律概念,日常中大家一般是这样使用,比如合同期为一年,到期后延长1个月的叫合同延期,到期后按照原来的期限延长一次的叫合同续签。一般续签合同是可以提前,具体提前多久则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合同执行完了就不能再续签了,如果是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追加相同项目,且在原...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在履行中由于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从而使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即使...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 一、什么是店面转让合同 门面转让合同指甲乙两方在门面转让时签订的门面归属权的协议。一般这份合同会划分好双方权责问题。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


·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那几种情形?
      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那几种情形?伴随经济发展越来越快,招商代理逐渐成为很多人选择的生财之道。经济一体化的实现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都极大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正是由于经济平稳发展,众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入驻中国,与此同时,国内的招商代理竞争也愈加激烈,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那几种情形,...


·诺成合同包括哪些种类
      诺成合同包括哪些种类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浪潮下,需要多合同的性质进行准确的认识的情况下才能尽可能的减少合同订立所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对诺成合同进行准确的认定,清楚的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并且分清诺成合同包括哪些,在订立合同时将风险降低到最少。 一、诺成合同的定义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


·赠与人可以撤销公证赠与合同吗
      赠与人可以撤销公证赠与合同吗?在生活中,赠与行为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赠与房产、股权等给亲人或者朋友。赠与行为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当日后产生各种矛盾你想终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公证赠与合同吗?以下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撤销公证赠与合同的规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