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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财产约定公证协议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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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财产约定公证协议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夫妻财产公证应载明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现有财产及债务名称、数量、种类、价值、状况等;现有财产及债务归属(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债务的归属);另有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清偿等。
  
  
  二、 夫妻财产约定做公证的注意事项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无效。如果夫妻双方是为了逃避本应承担的债务、抚养和赡养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做出约定,约定无效,即使这个约定经过公证也不行。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是必须办理公证,但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进行公证,不仅可以更明确地划分夫妻财产和债务,还可以对外产生较强的法律效力。
  
  
  三、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错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近年来,不少再婚夫妻在结婚前都会对财产进行公证,着主要是由于在我国司法案件中,由于离婚时财产分割存在分歧导致离婚诉讼时间过长,浪费了对方很多时间,到最后可能一方的权益依旧不能得到保障所导致的,公证可以使得夫妻财产明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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