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中打成二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交通事故中打成二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能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事故责任、伤者及其家属的实际情况才可以进行具体计算。
  
  因交通事故受伤而致二级伤残的,应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作为伤者,可以要求赔偿的主要项目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在具体赔偿时,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应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的交旨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进行赔偿,超过部分可由对方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如果有第三者责任险的,则可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4.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b) 完全性失语;
  
  c) 双眼盲目5级;
  
  d)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e) 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4.2.2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c) 双眼盲目5级;
  
  d)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碍障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e) 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2.4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4.2.5 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2.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4.2.7 肢体损伤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c) 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4.2.8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就会涉及到很多赔偿,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的话,那么就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级数来进行赔偿,一般级数越高所得到的赔偿就会越多,但在鉴定的时候一定要等到病情稳定了之后再来做,这样的鉴定结果才会更好的准确。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得思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是刑法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


·在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
      在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督办信访事项。二、在采取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设立指路标志,告知群众限制的原因、时间和绕行路线。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交...


·交通事故报警打110吗?
      一、交通事故报警打110吗? 交通事故打110可以,还需拨打12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车祸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2)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


·协议离婚房产交易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社会习俗认为离婚本身对于双方家庭就是一件悲伤的事情,并且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产生很多问题和矛盾。例如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等等。一般情况下,双方还是会选择协议解决,毕竟双方在一起同甘共苦多年。在协议解决中,一般会涉及房产的归属,这时候就需要双方了解有关于协议离...


·汽车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汽车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汽车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3.行驶证(...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一、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


·开车撞死人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开车撞死人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开车上路撞死人的,一般就是构成了交通事故,并且也涉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此时追究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是一方面,还需要对死者家属作出赔偿。那么撞死人的该如何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


·醉驾是犯罪,这比酒后驾驶要严重得多,因为醉驾会导致车身不稳,
      醉驾是犯罪,这比酒后驾驶要严重得多,因为醉驾会导致车身不稳,非常容易撞到行人以及其它车辆,对公共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是要受到法律严重制裁的。有人可能会问,那么醉驾没事故一定吊销驾证吗?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得知道交通事故是怎么量刑的,请往下看。 一、交通事故量刑情况 1、《...


·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
      交通事故中的逃逸行为,可以说是其中比较恶劣的情节了,一旦认定构成法律上面的逃逸,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但现实中,我们不能仅仅凭肇事者离开了现场就认定构成逃逸。那要是在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