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法律流程主要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刑事诉讼法法律流程主要是什么?
  
  一、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可以分为刑事拘留和逮捕两个阶段。
  
  拘留: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实践中,很多案子拘留期限都被延长至30日。因此,对于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
  
  逮捕: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为3个月,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申请延长2-4个月。
  
  第一百二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第一百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审查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案子由公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是指,检察院审查这个案件,看是否构成犯罪,有无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况,是否有必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段时间。
  
  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
  
  这里应当注意两种情况,一是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最多可以两次。二是在检察院审查案件中,发现该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属于另外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或是由上级检察院指定将该案件交给另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改变管辖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三、法院审理阶段
  
  这个阶段,案子由检察院移送到法院。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两个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经省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一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二十日。
  
  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三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的本质是完全不一样的,为惩罚违法犯罪分子同时也为维护国家法律制度的尊严,相应的程序法当中,对刑事案件的整个侦查、起诉流程都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法律制度的践行最主要还是依靠国家司法部门的,所以确保司法部门的清正廉洁可以说关系到国之根本。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什么
      一般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的,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对于一些犯罪,可能是因为时间比较长了吧,即使之后有人进行了举报,但往往都是以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时效而不予追究了。那究竟这个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什么 对过去的犯罪...


·一、醉驾拘役2个月开除公职吗?
      一、醉驾拘役2个月开除公职吗?符合开除公职条件,拘役属于刑事处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违法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


·犯罪未遂报警应当怎么处罚?
      犯罪未遂报警应当怎么处罚?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1、行为人...


·缓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缓刑是指不对罪犯实施原先的刑法,缓刑中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解决的好的话,缓刑对于罪犯来说是有好处的,一方面可以给予罪犯教育的意义,另一方面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那么缓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呢?下面就让网站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缓刑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接工作...


·非法拘禁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二)...


·网络诈骗2000元能判刑多少
      网络诈骗2000元能判刑多少年?网络诈骗2000元能判刑多少年?网络诈骗2000元不能达到刑法规定的判刑标准,但是可以报警交由警察处理,如果累计诈骗财物达到三千元以上可以判处刑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诈骗罪量刑起点是什么?
      诈骗罪量刑起点是什么 网络诈骗罪怎么量刑诈骗罪可以说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同时也算是一个类罪,在诈骗犯罪当中具体可以分为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等,针对具体的罪犯,《刑法》中作出的量刑规定不一样。那其中诈骗罪量刑起点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网络诈骗...


·偷窥判刑怎么样定义呢
      一、偷窥判刑怎么样定义呢偷窥是指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暗中偷看别人隐私的行为,包括偷看别人穿衣服,偷看别人裙底等。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有可能触犯法律。二、“偷窥”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偷窥行为一般不会触犯刑法,但依情节严重程度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三、按照民法通则和最...


·一般团伙生产假药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团伙生产假药罪是怎么处罚的?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的假药...


·最新佛山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一、最新佛山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


·犯罪嫌疑人嫖娼违反什么法?
      犯罪嫌疑人嫖娼违反什么法?嫖娼属于行政违法的行为,会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处5日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