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的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的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
  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未作限定。笔者认为,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如《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公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推定债务人已收到了债权转让的通知。笔者认为,为保护债务人利益,对公告通知形式的适用应从严掌握,一般因债务人人数众多或债务人住所地不明的,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又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方可采用公告形式。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二、债权转让的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有效的债权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的债权,如果像是赌债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依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
  (1)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
  (2)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
  (3)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
  (4)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例如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低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三、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四、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
  综上所述,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主要分为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和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这两种。每一种有自己的特点,另外,关于,在进行债权转让时,我们要严格的把握好上述的债权转让的条件,


·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变化具体有哪些?
      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变化具体有哪些? 一、并购贷款期限由五年延长到七年 近年来,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深入,企业兼并重组日趋活跃。但是在企业并购的实际过程中,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


·企业借款用途不合法应怎么办
      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向他人借钱的时候,其实了解清楚对方借钱的用途,这也是很重要的。万一对方借钱是去做一些不法勾当,自己就有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那要是发现企业借款用途不合法应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借款用途不合法应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
      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配股、增发和发行公司债券都是再融资的主要手段,其中发行债券因为资金使用成本较小,受到广大公司的青睐。债券通常会有一个到期日,公司可以根据资金周转情况、对未来利率的预判等决定债券的发行期限。那么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简单给...


·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一、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一、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


·只有借条没有流水对方不还钱怎么起诉
      只有借条没有流水对方不还钱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他项权证要多久放款?
      贷款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因为贷款的话,他肯定是需要有一个能力来担保,确实能够还款,否则的话对于银行来说也是非常,不安全的,我们国家就存在着以房屋来进行抵押,这个时候需要一个他项权证,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他项权证要多久放款? 一、根据我国法律...


·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高利贷有哪些
      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高利贷有哪些危害?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的消费水平也随着上升,故而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借贷的方式获取短期资金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且由于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的门槛较高,过程较为繁琐,故而不少公民会选择向某团体借高利贷,对于借高利贷没有钱还的情形,借高利贷要...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定义不同。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


·人民法院审理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人民法院审理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诉讼时效是三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是债务人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或者是债权人主动主张债务人偿还债务之日起,三年之内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是诉讼时效期,如果这三年内没有进行主张,就失效了,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


·微信借钱5000不还可以起诉不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正常的借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并不受理立案。民事纠纷只能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受理立案,法院受理立案不受数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