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法定权利?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jpg" alt="{ArticleTitle}" title="{ArticleTitle}" />
  
  孝道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有言道:“百善孝为先”,已为人父母的小编已经深深体会到为人父母的不易。所谓“我养你小,你善我老”,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不仅仅是道德方面的体现,更是公民应尽的义务。那么我们为人子女除了主动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外,在法律上都有哪些规定的义务呢?小编就在这里为大家扒一扒:
  
  赡养老人的义务,不仅对于亲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非婚生子女,都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在赡养老人方面,法律规定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住房方面: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有义务为老人提供舒适的住房环境,如果老人本身有房宅,在老人不自愿的情况下,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吞及占有。
  
  2、老人身体状况不佳,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得逼迫老人做力所能及以外的劳动,增加老人的身体负担。
  
  3、子女有义务从各方面关怀老人的生活,在老人生病、养病期间,要细心的加以照顾,以盼早日康复,减少身体上的痛苦。
  
  4、子女有义务关心老人的精神状态,在他们年迈、病残、体弱时,照顾他们的心情,使老人愉快度过晚年生活。
  
  5、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理由,拒绝尽赡养义务,对于不尽义务的子女,老人有权行使法律权益,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6、子女不得干涉老人的婚姻自由,也不能以老人的再婚为理由,拒绝尽赡养的义务。
  
  对于一部分情况特殊的人,可免除赡养义务,他们具有以下几种特点:
  
  1、丧失劳动力和生活能力的人群,他们自己本身的生活已经十分艰难,所以法律免除了他们的赡养义务。
  
  2、未婚并且无经济来源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3、已婚或离异的没有经济来源的且收入不足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子女。
  
  4、曾受到父母严重虐待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包括意图杀害、遗弃、强奸等。
  
  以上需要注意的是,这类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予物质上的赡养义务,但仍有义务照顾老人起居、陪伴老人以及给予精神上的慰藉。
  
  对于各方面条件都允许,却仍然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老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庭强制子女尽赡养义务。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甚至虐待老人的子女,应强制其支付老人住房、生活、病患方面所需的赡养费用,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
  
  对于有能力却无故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老人进行维权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救助社区,由社区工作人员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并监督其实施赡养义务。
  
  2、救助法院,委托律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子女人付诸赡养行为或交纳赡养费用。
  
  3、对于拒绝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比较严重的,已经造成遗弃罪,应申请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子女不对老人尽赡养义务,不但违背了孝道,还会受到社会大众的谴责,情节严重一点还会构成犯罪。
  
  


·一、欠款不还,是否追究法人责任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一、欠款不还,是否追究法人责任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我国《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


·欠钱金额小不还的怎么办?
      欠钱金额小不还的怎么办?1、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可以请人在其中进行协调,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反诉自身条件...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民间借贷可以是有有偿的,当然也可以是无偿的,无偿也就是说没有具体约定借贷的利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债权人是否可以主张利息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


·公司债券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基本概念是什么?在投资理财市场上,而债券投资是比较主要的一种形式,深受广大投资者的青睐。债券有很多种分法,根据发行主体不同,有国债和公司债券。可能很多投资者对国债投资比较熟悉,在公司债券方面了解的不多。那么公司债券的基本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投资者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


·挪用公款100万判几年
      挪用公款罪。需要按其情节的轻重处罚,以及公款的用处来进行处罚,该种挪用公款刑法上有明确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


·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201.01.0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一、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不一定会胜诉,借条和还款协议之所以是有力的证据,主要是因为能直观有效的证明对方确实有借钱未还这一事实,但是如果借条和还款协议写得不规范,让对方有空可钻,失去了证明力,就不一定能胜诉了。 二、欠钱...


·十一高速超速罚款吗
      看具体情况定。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内,不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七十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


·如果企业大股东欠债如何执行?
      如果企业大股东欠债如何执行?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1、第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和债务区别是什么 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