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搬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国家搬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房屋搬迁补偿方式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相关规定房屋搬迁补偿方式有三种形式: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结合型补偿。
  
  1.货币补偿:
  
  是指拆迁人运用相关的法定依据标准,并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需要被拆迁房屋进行具有专业性且符合市场经济的估价。依照不低于所征收房屋公告之日时其他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并由此根据所估价格来确定出拆迁人所需要支付的搬迁补偿金额。
  
  (若对评估机构的房屋价值评估存在异议,被拆迁人对此可以进行复核评估,如果对复核结果也存在异议,被拆迁人可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注意:上文中所出现的市场价格,当地的政府部门都会依据该地每年的住宅房屋市场价格的规律及波动,制定出所对应的房屋市场价格表。被拆迁人可以据此来进行参考与计算,若难以确定自己所在的区域被拆迁房屋价格,应当找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例如:建设部门进行咨询)
  
  2.产权置换:
  
  
  也叫做置换房补偿,其依据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可以分为标准产权置换与面积标准产权置换两种置换方式。
  
  3.结合型补偿:
  
  即是指在搬迁补偿中拆迁房既给货币的补偿又进行产权置换补偿。
  
  房屋搬迁补偿类型:
  
  根据被拆迁房屋在城市还是农村的差异,可以将搬迁补偿的类型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搬迁补偿项目: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支持以下五项补偿项目:
  
  1.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4.补助和奖励;
  
  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搬迁补偿计算方法: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经评估后的) 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装饰费用(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合议)或者为经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中的补偿差价=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经评估后的) 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装饰费用(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合议)或者为经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因拆迁而取得的所补偿调换的新房屋产权的房屋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搬迁的花费) 拆迁后临时安置补助费 额外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用房(比如商业用房)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1:申请房屋拆迁安置费的主体为:被拆迁人、承租人。
  
  备注2:若拆迁房在拆迁后提供了周转房,则无需计算拆迁后临时安置补助费。
  
  备注3:额外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仅在超过过渡期限时适用,若未超过则无需计算。
  
  三、房屋位于农村的拆迁补偿标准
  
  情况1:被征地人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有货币补偿与产权房屋调换两种选择。若选择产权房屋调换补偿方式其房屋价值与应补偿的货币等值。
  
  情况2:被征地人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相关部门申请新建住房(指在法律允许的土地范围内如:当地政府规划的中心村或者居民点),同时还能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取保候审期间能回家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回家,但是去外地需要经公安机关同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
      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如果离婚夫妻能够协商约定双方在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孩子的话,这自然是最好不过的,此时对孩子造成的影响相对也是比较小的。但这种情况下是当事人最好也签订书面的协议,那轮流抚养协议要怎么签才合法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 (1...


·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现代社会的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特别是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婚姻中牵涉到双方的利益很多,离婚时也需要对财产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那么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下面我们来介绍离婚财产分配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财产可以不分割 1、离婚分...


·催收骚扰家人应该如何报案
      催收骚扰家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举报投诉或者报警的方式直接报案处理。如果遇到突发情况,比如贷款公司派人上门催收,采用辱骂、威胁、恐吓、喷漆等方式,对借款人家人采取了过激行为,那么就可以立即报警,可以当即制止催收人员的行为。不管是哪种方式,都需要保留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重婚罪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义务?
      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义务? 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义务?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夫妻一方不得妨碍另一方平等的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要共同负担一些义务,主要包括: 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女性权益还存在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中有许多对女性权益保护的条款,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女性权益体现的方面1、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
      复婚又离婚,这在实践中还是不少见的,虽然这样做不好,但还是存在的。那么又离婚肯定涉及财产分割,那么,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样判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平等分割。离婚时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样判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平等分割。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