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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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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是公司与其他个人、组织或者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保密协议条款。在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保密条款或者合同的性质需要执行保密义务,就必须遵守。下面就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方面介绍关于公司保密协议条款方面的内容。
  
  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4、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电子文档的应从自己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予永久删除。
  
  6、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时间,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以上4、5、6款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
  
  
  
  
  二、公司保密协议注意事项
  
  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的核心内容,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所以,与会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是十分必要的。
  
  (一)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
  
  保密协议保守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
  
  (二)保密的对象和范围
  
  1、技术信息
  
  2、经营管理信息
  
  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
  
  随着商业秘密的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畴,对保密的具体范围的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保密协议应当首先明确员工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三)保密协议的内容
  
  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5、保密期限
  
  法律对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没有规定,即保密的期限可以是长期的,直至其进入公知领域。因此只要其不被公开就可以永远保持其秘密性,因此企业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不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而且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直至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员工都不得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
  
  (四)保密协议违约责任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由此可见,我们可以看到,在公司保密协议条款中只要约定了保密义务的不管是合同约定还是性质是保密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应该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约定。并且,这个保密协议延续至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也就是说,只要签订了保密协议相关内容就必须一直处于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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