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打工的人都有租房的经历,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很多打工的人都有租房的经历,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叫法,合同还有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之分。那么有人就迷惑了,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下面我们带着这篇文章来解答您心中的疑惑。
  租赁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
  一、什么是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所以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民法典》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民法典》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它的成立不以出租房屋的交付为要件,所以它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是相对立的。这样,我们就理解了租赁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答案当然是不是。


·最新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翻译服务合同就是当事人双方就翻译工作
      最新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翻译服务合同就是当事人双方就翻译工作所拟定的规定翻译机构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书。一般来说,翻译服务合同由于涉及到翻译中的许多具体问题,如翻译稿件的著作权归属等,需要十分注意合同的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 ...


·建筑工程施工报验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报验流程 一、开工前 (一)开工报告报验申请表 1、单位(子单位)工程概况表1#、2#、10.11#及地下车库(4份) B1004 2、开工报告1#、2#、10.11#及地下车库(4份) B1001 (二)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后附04-B 1008 施工组织设...


·一、劳动合同过期后满一年没续签吗?
      一、劳动合同过期后满一年没续签吗 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相当于期满后又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则根据第82条规定,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


·工友劳动关系证词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任何的案件中证据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个讲求证据的年代,但是在我国法律上,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作为证据的,要想成为证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拿工友劳动关系来说,那么,工友劳动关系证词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怎样的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怎样的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具体如下: 一、金属结构构件制作按设计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按其最小外矩形面积计算。 二、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按图...


·成都劳动仲裁程序的程序是怎样的
      成都劳动仲裁程序的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争议是生活中发生的最普遍的争议之一,那么若发生劳动争议该如何处理呢?您普遍使用的方法是协商和调解,由职工和单位达成自愿协议来解决问题,这两种解决方案的优点是速度快,效果好。但若协商和调节失败,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那么成都劳动仲...


·如何区分承包劳动关系的不同?
      如何区分承包劳动关系的不同? 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方享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需要按照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发包方负责检查监督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不直接参与承包方的日常工作。发包方主要义务是按合同规定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在其职责范围内协调解决承包方在生产经...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一、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 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一个房子的好坏是影响着一家人的生命安全,只有好的质量房子,才能让人住的安心,放心,一般在房屋完工后,都要请专门的人来检查,那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何修办法有哪些?地基的基正工程和主体结构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标准来修,必须要有合理的年限,屋面和...


·法院能否判决解除劳动关系?
      由于种种原因,在劳动关系里,也会出现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如果是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可以私下协议,但是如果是协议不成功的话,就应该对外求助了。那么,法院能否判决解除劳动关系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判决 关于合同解除,一般认为依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