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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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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好多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怎样限制延长工作时间?
  
  我国法律法规对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具体措施作了规定。
  
  (1)限制延长工作的时间。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限制审批手续。
  
  企业在特殊情况下组织加班加点,应当事前提出理由,计算工作量和加班加点的职工人数,在征得同级工会组织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
  
  (3)限制审批权限。
  
  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的审批权限,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研究确定。
  
  (4)限制加班加点工资。
  
  劳动法明文规定,严格制止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一是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中加班,原则上要求安排补假,不发加班工资;对法定节日加班,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而对加班工资的发放也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二是规定要从发放加班工资总额上严格控制,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各个企业的不同生产情况应分别核定企业全年发放的加班工资总额,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批。企业发放的加班工资总额超过核定限额部分,应该从核定的可以用于当年发放的奖金总额中予以扣除。
  
  (5)限制对加班工资的发放,加强管理监督。
  
  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要认真核定与审批企业提出的加班计划和加班工资总额。在核定企业全年加班工资总额时,应当抄送当地银行,以便监督执行。
  
  凡未经核定加班工资限额的,银行不得支付加班工资。还要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对加班工资发放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违反现行规定和财经纪律,采取不正当手段滥发加班工资的单位和滥批加班工资的部门,要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严重违法乱纪的有关领导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6)从准许加班加点人员上限制。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怀孕女工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加点。
  
  (7)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随意或者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讲,一般每天工作时间是不能超过8个小时的,若超过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那就属于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加班。此时若是单位安排加班的话,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定的加班费。虽然法律中规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但这并不代表就刚好是在周末的时候进行休息,只要保证上班时间不超过国家的规定,具体怎么安排、调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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