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10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10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0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级伤残赔偿金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对于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二、具体赔偿费用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3、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5、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法院应当根据其伤残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6、交通费、住宿费就医交通费、住宿费是:指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必须乘车、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费用。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若是导致了某无故的公民受到了十级伤残,那么在经过交警处理过交通事故之后,是可以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希望按照标准得到赔偿金的请求的,十级伤残并不是十分严重,故而对于赔偿金,涉事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未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如何写
      未婚子女一般是指父母在尚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就生下的子女,虽然这样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在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其实也是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义务。因此作为父母也是需要履行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那通常这个未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


·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在许多离婚纠纷中,导致争议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配问题。如果离婚的是农村地区的夫妻,由于农村地区的生产经营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所以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在财产的分配上确实更为复杂一些。下面我们就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


·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
      1、《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定了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民法典》虽然通过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针对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制度设计对有过错一方予以经济性惩罚,但并不意味着有过错方在特定...


·婚姻法中起诉离婚要申报财产吗
      婚姻法中起诉离婚要申报财产吗?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申报财产,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


·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
      在了解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的问题之前,我们要先知道离婚协议书是否必须要办理公证,这对离婚夫妻来讲是比较重要的,那到底离婚协议书要办理公证吗,而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


·一、没有结婚证的彩礼怎么办?
      一、没有结婚证的彩礼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


·轮流抚养孩子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轮流抚养孩子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孩子是父母心头的一块宝,也是夫妻双方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婚时的唯一牵挂。夫妻双方在孩子未成年之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两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就成了一个问题,那么如果轮流抚养孩子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呢?下面为您解答。 一、轮流抚养孩子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条件是什么
      实践中,要是男女双方能够自愿离婚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了,在对离婚的相关事宜,如共同财产、债务以及子女抚养权作出处理之后,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此时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条件是什么呢?不符合离婚条件,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男女双方自愿...


·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怎么办?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


·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因为一方出轨、家暴等过错而离婚的案例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也对这样的情况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受到保护,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过错方一定的惩罚,保证社会的公序良俗。那么,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就由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